(二)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全面推行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确保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加大政务公开力度,全面公开政府职能、法律依据、实施主体、职责权限、管理流程、监督方式等事项。做好地方性法规草案提请审议和政府规章制定工作。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探索建立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健全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大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食品药品安全、公共卫生、安全生产、环境监管、民生保障等重点领域执法力度,依法惩处各类违法行为。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各级政府工作人员都要牢记法律红线不可逾越、法律底线不可触碰,带头遵守法律,带头依法办事。
(三)不断提高服务效能。坚持联系群众、联系企业、联系村居等各项制度,提高服务群众、服务企业、服务发展的能力和水平。发扬“钉钉子”精神和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作风,进现场、解难题,确保重大决策、重点工作、民生实事不折不扣落到实处。加大庸懒散慢拖瞒治理力度,坚决纠正不作为、乱作为,坚决克服懒政、怠政,坚决惩处失职、渎职。发挥电子政务平台作用,建设全市一体化政务信息系统,完善网上便民服务体系,推进公共信息资源向社会开放。加快审批信息资源共享库建设。健全政府目标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和考评机制,构建常态化督查机制,建立第三方评估制度,推动各项工作加速提升创新增效落实。
各位代表,面对新常态,实现新发展,任务光荣而艰巨。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在中共青岛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凝心聚力,开拓进取,努力做好全年各项工作,为加快建设宜居幸福的现代化国际城市作出更大贡献!(四)切实加强廉政建设。认真落实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和国务院第三次廉政工作会议精神,把守纪律讲规矩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深入践行“三严三实”,驰而不息纠正“四风”,始终做到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责、心中有戒。各级政府和政府各部门党组(党委)要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一级抓一级,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各级领导干部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切实负起领导责任。制定出台市政府落实廉政责任、加强政府系统廉政建设的意见。坚决执行厉行节约规定,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确保财政供养人员和“三公”经费只减不增。完成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围绕权力集中的部门和岗位,实行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定期轮岗,强化内部流程控制,防止权力滥用。完善审计制度,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实行审计全覆盖。加强对政府部门依法履职情况的监督,强化行政问责。坚持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坚决查处违法违纪案件,推动廉洁青岛建设,促进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