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全面深化改革开放,不断释放发展活力。以政府自身革命带动重要领域改革,打好全面深化改革攻坚战,再创开放型经济新优势,在新一轮改革开放中争当领头雁、火车头、排头兵。
推进政府职能转变。进一步削减下放市级行政审批事项,依法全面清理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推进行政审批全流程改革,提高审批效能。深化商事制度改革,营造鼓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良好环境。加强监管能力建设,提高事中事后监管水平。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在试点基础上推广综合执法,推进执法重心下移。扩大公共资源交易范围,完善土地、政府工程、政府采购等公共资源网上交易办法和流程。整合建立统一的不动产登记管理体制。有序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实施学校、科研院所、医院等单位去行政化改革。
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出台财税体制改革意见,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逐步取消财政专项资金对竞争性领域的直接投入,更多采取市场化方式运作。建立专项资金管理清单制度,推进专项资金公开。发展财源经济,增强聚财能力。规范清理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大力发展风险投资基金、种子基金,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和经营。出台居民用水、用气阶梯价格政策。
加快金融改革发展。全面推进财富管理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建设,建立完善财富管理市场体系,促进私人银行、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等新型财富管理机构集聚发展。支持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发展财富管理业务。鼓励大企业发起设立或参与组建各类金融机构。做大做强青岛蓝海股权交易中心。引导企业通过上市、发行债券、私募股权等渠道直接融资。争取人民币跨境投融资等试点政策。加快引进财富管理教育科研资源,推动财富管理中介机构发展。办好2015金家岭财富论坛暨财富管理博览会。严厉打击逃废银行债务和非法集资行为,积极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维护金融秩序稳定。
增强企业发展活力。推进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加快国有小比例股权清理退出步伐。完善国有企业法人治理机制。改革国有企业经营者薪酬制度。加快国有企业上市步伐。加强国有资产监管,提高国有资本配置和运行效率。全面落实加快民营经济发展的意见,创造更加公平的市场环境。完善政银企合作机制,健全融资担保、贷款风险补偿、债券融资等扶持政策,缓解民营企业融资难问题,帮助有订单、有市场、有潜力的中小企业渡过难关。开展扶助中小微企业专项活动,落实好税费减免政策,构建万户培育、千户成长、百户升级的企业发展梯队。支持民营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更加注重发挥企业家才能,营造尊重企业家的社会氛围。
实施新一轮高水平对外开放。大力吸引世界500强和行业百强企业在青设立地区总部、研发中心、采购中心、结算中心,提高利用外资质量。突出发展服务贸易、转口贸易,推进跨境贸易电子商务服务试点工作,加快建设国际贸易中心城市。引导外贸企业培育自主品牌,增强国际竞争力。扩大先进技术装备、关键零部件和能源资源进口,发挥进口对结构调整的支持作用。
创新开放体制机制。改革外商投资管理体制,促进投资贸易便利化,打造市场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加快区域性电子口岸平台建设,提升多式联运海关监管水平。推动青岛自由贸易港区申建工作,支持出口加工区向综合保税区转型。加快中日韩创新产业园建设。率先融入国家“一带一路”战略,积极参与沿线国家和地区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建设,开展全方位交流与合作。推进东亚海洋合作平台建设。鼓励优势企业走出去,扩大境外投资,建设境外经贸园区。坚持对外交往与经贸合作相结合,提升与国际友城的合作水平。筹建釜山等境外青岛工商中心。加强国内经济合作,做好对口帮扶工作。
(三)积极推进新型城镇化,促进全域统筹发展。坚持遵循规律、因势利导、顺势而为,推进中心城区、四市驻地和小城镇建设,增强城镇综合承载力,促进城镇化健康有序发展。
坚持规划引领。逐步推进经济社会发展、城乡建设、土地利用、生态环保等规划“多规合一”。加强控制性详规编制,提高城市设计水平。开展海洋功能区划修编工作,编制海岛保护规划。提高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水平。完善规划调整决策机制,严格按法定程序修改规划。认真做好“十三五”规划和各专项规划编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