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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查办污染犯罪案件严字当头 去年406人被拘留(3)
时间:2016-02-18 12:17  浏览次数:

  畅通举报渠道,鼓励公众监督

  “近年来,全省打击污染环境案件的数量呈逐年上升趋势,原因之一就是违法成本低,刺激了一些人以身涉法。”在新闻发布会上,山东省公安厅副厅长任建军说。

  任建军说,比如危险废物的处置问题,对于危险废物产生企业来讲,处理危险废物需投入大量资金,为少支出甚至不支出这部分费用,有的企业就在非法处置上大做文章,或暗中排放或非法倾倒,严重危害环境安全。

  为坚决打击各类污染环境违法犯罪,山东省积极畅通群众举报渠道,充分发挥群众力量,形成环境污染人人喊打的局面。在新闻发布会上,省公安厅公布了全省17市公安局污染环境违法犯罪举报电话,方便社会各界举报污染环境违法犯罪行为。

  举报范围包括: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危险废物、剧毒化学品、含有重金属的物质等有毒物质以及其他有毒有害物质;非法排放含重金属、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等严重危害环境、损害人体健康的污染物超过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山东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私设暗管或者利用渗井、渗坑、裂隙、溶洞等排放、倾倒、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等环境违法行为。

  此外,违反国家规定,制造、买卖、储存、运输、使用、提供、处置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含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并造成环境污染;盗窃、损毁环境监测设施或者为逃避监管,故意对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进行干扰,致使采样和监测数据失真,或者对数据、应用程序进行破坏;以及其他严重危害环境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也在举报范围之列。以上环境违法行为,经查证属实将依法予以惩处。(记者周雁凌季英德董若义 见习记者桑志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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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编辑: 中国环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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