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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发生态补偿金鼓励所辖市治霾:聊城近千万烟台32万
时间:2014-04-15 09:48  浏览次数:

原标题:山东首发生态补偿金鼓励治霾:聊城950万烟台32万

齐鲁网济南4月14日讯(记者 张帅) 近日,山东省环保厅发布了2014年第一季度17地市大气质量排名,数据显示,一季度山东“蓝天白云。繁星闪烁”天数及主要大气污染物均有所改善。根据《山东省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暂行办法》(简称《办法》),省内空气质量补偿机制首次运行,各城市的生态补偿具体额度也进行了首次公布。

公布的数据显示,山东省2014年第一季度大气空气质量生态补偿资金共计7029万元,其中考核得分最高的聊城市生态补偿资金额度为950.00万元,分数最低的烟台为32.00万元。

根据《办法》规定,山东省对各设区的市实行季度考核,每季度根据考核结果下达补偿资金额度。省财政厅、环保厅将按公式对各设区的市考核并计算补偿资金:考核得分=[(上年同季度PM2.5平均浓度-本年考核季度PM2.5平均浓度)×60%+(上年同季度PM10平均浓度-本年考核季度PM10平均浓度)×15%+(上年同季度SO2平均浓度-本年考核季度SO2平均浓度)×15%+(上年同季度NO2平均浓度-本年考核季度NO2平均浓度)×10%]×稀释扩散调整系数。

某设区的市补偿资金额度=考核得分×生态补偿资金系数。其中,污染物浓度以微克/立方米计。生态补偿资金系数为20万元/(微克/立方米)。考核数据采用山东省环境信息与监控中心提供的各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数据。自动监测数据每月通过《山东环保要情简报》、省环保厅官方网站发布。数据和计算方式公开透明,各市每季度上缴或省级下拨的资金额度公开透明,便于公众监督。

根据规定,各市在收到资金后,需严格按照《办法》及国家和山东省关于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将资金统筹用于辖区内改善大气环境质量的项目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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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编辑: 张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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