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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龙林区基层法院开展保护湿地普法宣传
时间:2023-02-03 16:37  浏览次数:
  守护绿水青山,绘就生态蓝图
 
  和龙林区基层法院开展保护湿地普法宣传
 
  山东新闻网:每年2月2日是“世界湿地日”,在第27个“世界湿地日”即将来临之际,为进一步提升全社会对湿地多重功能的认识,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在八家子森林公安分局先锋派出所的积极配合下,和龙林区基层法院干警来到老里克湖景区里的老里克湿地开展了“科学保护湿地,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处”为主题的宣传活动。
  活动中,干警们通过悬挂横幅、发放宣传单等方式向工作人员以及来访旅客们解读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并向他们解释到底什么是湿地,让他们对湿地与森林、海洋并称为三大生态系统,湿地被誉为“地球之肾”,具有涵养水源、净化水质、调节气候、维护生物多样性等重要生态功能等内容有了进一步的了解,同时呼吁大家共同保护湿地,改善生态环境。
 
  《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自2022年6月1日起施行,这是我国首部专门保护湿地的法律,是湿地保护领域具有重大意义的里程碑,同时标志着我国湿地保护工作全面进入法治化轨道的新阶段。
 
  下一步,和龙林区基层法院将持续开展湿地保护宣传活动,认真做好法律法条宣传解读,积极开展舆论引导,努力提升林区群众爱护湿地、保护湿地、保护生态环境的自觉意识。
 
  维护生态平衡,建设美丽林区,守护美好家园!保护湿地,功在当代,利在千秋!(尹瑞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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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编辑: 陈秀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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