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山东省17个设区市政府已全部完成环境监管网格划分,并将划分方案报省政府备案,向社会公开。
公安环保联动,打击违法犯罪
自2015年11月20日起,山东省公安环保联合开展了打击整治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违法犯罪专项行动,至年底共排查企业6928家,发现并查处污染企业353家,侦办刑事案件157起、行政案件50起。这是全省公安环保密切配合、联动执法的真实写照。
近年来,山东省不断建立健全公安环保联勤联动执法机制,畅通部门信息沟通共享渠道,拓展案件线索来源,建立联合应急处置制度和案件查处协作制度,有利于树立环境行政执法权威,有效提高了对环境污染违法犯罪的打击效能。 为进一步做好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山东省公安厅、省环保厅积极创新实践,推动在县级及乡镇、街道设立公安、环保、食药监联勤联动办公室,形成了“实时监测、联合研判、分类处置、及时查办”的工作模式,有效发挥了公安、环保的职能优势。
针对环保部门执法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2015年9月,山东省公安厅又会同省环保厅联合下发了《关于强化公安环保联勤联动切实做好环保行政执法保障工作的通知》,要求严格落实公安环保联勤联动执法工作机制,切实加强公安环保联合执法工作,严厉查处妨害环保部门依法执行公务行为,为环境执法保驾护航。
在深化与环保部门协作配合的基础上,山东省公安系统还以打击非法排放、非法倾倒、非法处置有毒物质等违法犯罪活动为重点,主动出击严查污染环境违法犯罪案件。同时,加大大要案件督导的力度,对污染后果严重、社会影响恶劣、带有地方保护主义色彩的案件实行专案侦办、挂牌督办,确保打击成效。
2015年7月,山东省公安厅主动研判线索,指挥枣庄等地公安机关一举破获了“7.17”特大污染环境案,摧毁7省(市)向山东省输送废旧铅酸电池、在省内非法炼铅、对外销售的犯罪网络,共抓获犯罪嫌疑人268名,查获废旧铅酸电池等危险废物及铅制品1762吨,查扣多套熔铅设备及涉案车辆28部,涉案价值近亿元,成功斩断了向山东省输入污染的犯罪“黑手”。
8月1日起,山东省公安厅又在小清河流域部署开展了为期两个月的打击流域污染环境违法犯罪“清水”行动,共出动警力900余人(次),依法取缔无证小金属加工作坊、土炼油、土炼铅、小电镀等污染企业116家;立案侦办污染环境案件130起,抓获涉案嫌疑人员198人,刑事拘留27人,行政处罚38人,有效遏制了小清河流域非法排污现象。
9月9日,济南市发生暴力阻碍环保人员执法案件后,山东省公安厅迅速启动应急机制,抽调30余名精干力量组成专案组,仅用48小时就将9名涉案人员全部抓获,严厉打击了暴力抗法行为,有力维护了环保部门的执法权威。
2015年,山东省公安、环保部门共联动执法1201次,联合整治突出问题463个;公安机关受理查处环保部门移送刑事案件161起、行政案件256起,分别占案件总数的21.8%、67.5%,联勤联动工作取得明显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