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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查办污染犯罪案件严字当头 去年406人被拘留
时间:2016-02-18 12:17  浏览次数:

  

  为严厉查处企业偷排漏排、超标排污等环境违法行为,山东省临沂市环保局组建了“夜鹰”行动队,每日午夜派出多个行动组,突袭企业开展执法检查,节假日不歇、风雨无阻。图为执法人员掀开遮板,现场查看企业排污设施有无异常。 王文硕摄

  2015年,山东省环保系统共检查企业9.8万家(次),处罚环境违法行为6936件,罚款33577.14万元;全省公安环保联动执法1201次,联合整治突出问题463个;全省公安机关共侦办污染环境刑事案件736起,同比上升22.4%,抓获犯罪嫌疑人1007人,查处治安案件379起,同比上升161%,治安拘留406人。

  这是记者近日从山东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2015年全省环境状况及环保工作情况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的一组数据。

  去年以来,山东省以新《环境保护法》实施为契机,不断加大环境执法监管力度,健全完善公安环保联勤联动执法机制,采取按日连续处罚、查封扣押、限产停产、案件移送等措施,依法严查严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保持了环境执法高压态势,有力保障了全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独立调查,抓真凭拿实据

  不打招呼不通知,厅领导带队暗访调查,午夜突袭污染点源,走访百姓寻找蛛丝马迹……近年来,山东省环保厅在全省推广独立调查执法模式,抓真凭拿实据,有力地彰显了环境执法的威力。

  去年以来,山东省开展了为期一年的环境保护大检查,省、市两级环保部门坚持独立调查,同步组织实施。在大检查工作中,山东坚持检查、处罚、整改、规范相结合,以检查促整改,查改规范并重,综合利用法律、行政、经济、舆论等手段,保持了环境执法的高压态势。

  2015年,全省共检查企业98357家(次),处罚环境违法行为6936件,罚款33577.14万元。其中,实施按日连续处罚案件46件,罚款6780.43万元;实施查封、扣押案件197件;实施限制生产、停产整治案件234件;移送适用行政拘留环境违法案件308件;移送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156件。

  为进一步强化环境监管,山东省积极开展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建设,要求各市完善环境监管执法体制机制,实行定区域、定职责、定人员、定任务、定考核,将环境监管责任落实到单位和岗位。

  为有效加强对各级地方政府环境监管网格划分工作的业务指导,经省政府同意,山东省环保厅出台了《关于山东省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明确了全省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建设的总体思路、目标任务、网格划分原则、运行管理机制和实施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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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编辑: 中国环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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