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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梁山县司法局行政执法协调监督“三发力”,不断提升行政执法质效
时间:2024-11-27 10:38  浏览次数:
  山东新闻网:自“梁山县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工作开展以来,梁山县司法局紧扣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小切口”,从日常监管、内外监督、柔性执法三方面精准发力,推动全县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步步登高”,不断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水平。
 
  一、在日常监管上发力,提升监督质效。瞄准规范执法行为的“难点”,找准执法协调监督的“着力点”,组织开展涉企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分领域梳理涉企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整改台账,督导涉及部门对号销账。对市场监管、生态环境、文化旅游、交通运输、农业等重点执法领域加强协调监督,通过座谈交流、查阅资料、抽查案卷等方式,对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履行情况、两法衔接工作制度落实情况、行政执法规范化情况等进行检查。
 
  二、在内外监督上发力,形成监督合力。进一步深化联合执法监督效果,持续凝聚“内部监督+外部监督”合力,以建立行政执法案卷评查长效机制和通报制度为抓手,每季度开展案卷评查工作,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切实提高执法人员办案水平。以健全完善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企业联系点制度为切入点,积极受理行政执法投诉举报案件,及时查处群众举报的违法行为,有效杜绝行政执法不作为、乱作为、“一刀切”等突出问题。
 
  三、在柔性执法上发力,深化监督效果。转发《济宁市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政处罚和一般违法行为减轻行政处罚事项清单》《济宁市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事项清单》,实施包容审慎柔性执法,指导各行政执法部门多加运用行政指导的方式,教育引导行政相对人自觉守法、自我纠错,切实解决重罚轻管、以罚代管、“一罚了之”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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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编辑: 陈秀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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