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高新区将持续打击恶意欠薪工作
时间:2024-11-08 17:22 浏览次数:
济宁高新区将持续打击恶意欠薪工作
一、健全机构、加强领导、明确职责。
为确保2024年春节前将拖欠工资清理完毕,在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自查、专项监督检查中各单位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求真务实查清、查实本行业、本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额、人数、制定清欠计划和清欠措施。
二、督促落实工资保障金制度,加强源头管理。
高新区在工程建设领域逐步推行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制度,在发放项目工程施工许可证之前,要求承建企业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缴纳农民工工资保障金,为杜绝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的发生提供保障。
三、签订劳动用工合同,强化用工管理。
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劳动用工依法管理机制,要求建设单位在用工过程中,必须依照合同法与务工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实行实名制管理,建立职工名册、考情记录、工资支付等管理台账,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按时足额发放工资。
四、加大劳动执法检查力度,维护市场秩序。
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大队深入企业和施工单位,对各用工单位劳动合同签订情况、工资的发放情况开展执法检查活动,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责令用工单位限期整改,为维护正常的劳动市场秩序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在用工企业、单位管理人员和劳动者当中深入宣传,《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和劳动维权知识,做到了检查、整改、教育相结合,使企业和劳动者依法履行职责、依法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得到不断增强。
五、依法处理拖欠工资案件,保障合法权益。
经过对农民工工资拖欠情况的摸排,掌握高新区各用人单位欠薪情况。对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我们坚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清欠一起,做到了零容忍,有效保障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杜露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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