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高新区宣传《劳动保障监察条例》 以法之名为民护“薪”
时间:2024-11-21 09:21 浏览次数:
山东新闻网:积极开展“送法入企”活动,组织人员深入区域内中小企业集中开展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宣传,向企业发放《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政策指引》《劳动保障常用法律法规汇编》等资料,向企业负责人和劳动者仔细介绍劳动合同制度、劳动争议处理、劳动者权益保障等内容,对企业“点对点”把脉、“面对面”指导、“一对一”服务,以维护劳动关系和谐与社会稳定。
积极举办全市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培训,重点就《条例》内容、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工程款支付担保等进行培训讲解,并现场答疑交流,进一步规范了企业劳动用工管理,同时提升劳资专管员业务水平。
着力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联合住建、交通等行业主管部门,深入项目工地,与建设项目总包单位负责人和农民工代表进行交流,加强企业内部监管、推动实名制管理,同时,督促企业利用电子显示屏、宣传展板、横幅等方式加强法律法规宣传,推动《条例》在企业一线工地落地落实,全面加强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工作。(郭岩松)
>>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山东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山东新闻网。如转载,须注明“来源:山东新闻网”。如有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凡注明为××媒体来源的信息作品,均为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稿件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无关。转载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也并不代表本网对其真实性负责,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该相关内容。如其他单位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应予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若因线路及本网站控制范围外的硬件故障或其它不可抗力而导致暂停服务,对于暂停服务期间造成的一切不便与损失,本网站不负任何责任。如有什么问题,请及时与本网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