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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东阿县法律援助中心:法律援助解民忧 群众致谢送锦旗
时间:2024-11-27 17:15  浏览次数:
  【法治为民办实事 | 法律援助】
 
  山东东阿县法律援助中心:法律援助解民忧 群众致谢送锦旗
 
  山东新闻网:“多亏了法律援助,帮我要回了被拖欠的工资......”11月27日,受援人甲某手持一面写有“法律援助 为民解忧”的锦旗来到东阿县法律援助中心,向县法律援助中心和援助律师徐芹芹表达感谢之情。
 
  今年5月,甲某入职东阿某阿胶系列产品部,从事发货打包员工作,企业当时承诺工资为4000元/月。9月底,该公司因效益不好,通知降薪,甲某也被迫离职。离职后,企业尚欠甲某9月份的工资,且一直未与甲某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严重侵害了甲某作为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为此,甲某曾多次向该企业负责人反馈,但一直没有结果。无奈之下,甲某便前往县法律援助中心寻求帮助。经过认真审查,确认该案符合法律援助的范围和条件,县法律援助中心随即进行受理、审批,并及时指派专业律师办理此案。
 
  承办律师徐芹芹了解案情后,认为该企业不仅应支付甲某被拖欠的工资款,还应因未签署书面劳动合同等违法行为对甲某支付双倍工资。在确定甲某诉求后,徐芹芹指导甲某收集相关证据,随后便向县劳动争议仲裁委申请了劳动仲裁。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徐芹芹积极与办案部门进行沟通,多次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沟通,尽最大努力为受援人争取合法权益。最终,在仲裁委的主持下,双方达成一致的调解协议,此案件得到了圆满解决。
 
  受援人送锦旗表谢意,既承载着对县法律援助中心工作的认可,也提升了工作人员的工作动力。下一步,县法律援助中心将继续坚持“应援尽援 应援优援”的工作原则、“为群众办实事 践行司法为民”的工作宗旨,为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便捷的公共法律服务,不断提升法律援助工作质效,让困难群众和特殊群体切实感受到法律的公平正义。(徐芹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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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编辑: 陈秀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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