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占着我的房,却迟迟不交租金,感谢法院帮我执行”
时间:2024-11-27 15:56 浏览次数:
山东新闻网:(李岩峰 赵爱莉)这是发生在和龙林区基层法院接待室的一幕。该案是一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在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巧妙运用情理与法理,用耐心和真心化解了纠纷,真正实现案结事了。
“法官,他一直不交房租、水电费,房子还怎么租给别人?我的损失谁来赔偿?”
“法官,我也不是不想给他,我是没钱啊!家里两个孩子要上学,我要是把钱都给了他,我们一家子还吃啥?喝啥?”
2022年,岳某将房屋租给李某,双方在租房合约中约定,租房期间水费、电费、采暖报停费由李某缴纳。租房期间,李某迟迟不缴纳各项费用,岳某多次追索房屋并反复催促李某,但李某总以经济困难为由拒绝给付,岳某无奈之下诉至法院。法院调解后,李某仍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岳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了解到李某家庭确有困难,于是向岳某说明了李某的目前处境,并结合法理、情理角度多次做双方思想工作,促使双方当事人互谅互让,虽双方都有不满但表示可以互相体谅难处。经过执行法官的不懈努力,最终双方各退一步,达成执行和解并当场履行,至此纠纷得以圆满化解。
近年来,和龙林区基层法院执行局始终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在依法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彰显法律力度的同时,灵活运用执行方法“对症下药”,力促法情交融、法理并行,全力化解当事人矛盾纠纷,努力为当事人兑现胜诉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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