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铁路运输法院“能动服务”为司法确认注入“司法温情”
时间:2020-06-05 11:07 浏览次数:
山东新闻网6月5日讯:优化司法确认程序是从制度层面为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提供司法保障,有利于促进诉讼与非诉讼机制有效衔接,更好培育和发展多元化解纠纷力量。作为民事诉讼繁简分流改革试点的一项重要内容,济南铁路运输法院将优化司法确认程序与多元纠纷解决机制、立案登记制有机结合,积极发挥司法确认保障效力,为改革按下“快捷键”。
2020年4月20日3时28分,在辛泰线苗山站至桃花峪站间k89+270处发生一起铁路交通事故,造成任风华死亡,构成一般B类铁路交通事故。根据《铁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的认定,该事故系任风华自身行为造成,铁路部门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因死者任风华家庭确有困难,经死者任风华的父亲任维军与铁路部门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由铁路部门给付其赔偿金56 800元。近日,在收到双方当事人的司法确认申请后,考虑到任维军已年逾80岁,出门不便,济南铁路运输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工作人员与高新公证处公证人员第一时间赶赴当事人住所地,现场为双方当事人办理了司法确认相关手续,得到当事人高度赞誉,彰显了“有温度”的司法服务。
今后,济南铁路运输法院将继续按照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工作要求,进一步优化司法确认程序,推动矛盾纠纷的多元化解,为当事人提供有“速度”、有“温度”的司法服务。
>>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山东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山东新闻网。如转载,须注明“来源:山东新闻网”。如有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凡注明为××媒体来源的信息作品,均为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稿件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无关。转载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也并不代表本网对其真实性负责,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该相关内容。如其他单位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应予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若因线路及本网站控制范围外的硬件故障或其它不可抗力而导致暂停服务,对于暂停服务期间造成的一切不便与损失,本网站不负任何责任。如有什么问题,请及时与本网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