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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山东频道3月30日电(记者魏圣曜)清明假期临近,记者近日从山东省交通厅获悉,山东高速公路和国、省道将继续对7座(含)及以下小客车实行免费政策,免费时间为4月5日0时至7日24时。
今年清明节假期,山东将继续根据《重大节假日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实施方案》中的规定。按照以往惯例,清明小长假高速免费通行的车辆范围仍然是7座以下(含7座)载客车辆,省内所有收费公路(含机场高速、收费桥梁和隧道)对小型客车免费通行。
据介绍,免收通行费时间以车辆驶离高速公路出口收费车道的时间为准。普通公路以车辆通过收费站收费车道的时间为准。收费期间上高速、免费期间下高速不会被收费,但免费期间上高速、收费期间下高速,则要相应收费。
山东省高速公路与京津冀晋高速公路区域联网电子收费系统(ETC)已于2013年底开通运行,今年年底前ETC区域联网有望再次升级,预计有13个省市的ETC实现联网。清明期间,ETC车道将向所有车辆开放,即使没有安装ETC设备,也可以从ETC车道通行,对安装ETC车载设备的小型客车免收通行费,车道显示屏显示收费额为零。
据山东广播电视台新闻中心《早安山东》栏目报道,清明小长假期间,山东高速公路和国省道将继续对7座及以下小客车实行免费政策,从4月5日0时到7日的24时,省内所有收费公路对小型客车免费通行。免费结束后3小时内将设过渡期 ,按最近收费站收取车辆通行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