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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日,山东省委经济运行应急保障指挥部印发《关于加快企业项目全面复工达产的若干政策措施及实施细则》,围绕进一步集中破解当前企业和项目复工达产面临的突出困难问题,加快促进全省生产生活秩序全面恢复,制定12条政策措施并配套了实施细则。
为全力满足社会公众出行需求,山东将有序打通省内省际交通运输渠道,全面恢复省内城乡道路客运和公共交通,以及渤海湾鲁辽客滚运输客货运服务,恢复起讫点均在低风险县(市、区)的省际班线客运(北京市省际班线客运暂不恢复)。4月8日零时起,恢复运行进出武汉市的省际班线客运。(注:开通湖北及武汉道路客运须在省疫情处置指挥部落实四部委102号明电文件中明确同意后再实施。)
在促进返岗就业方面,持续开展农民工务工畅通行活动,加强农民工“点对点、一站式”返岗复工服务;加强就业供需对接,举办“职等你来·就业同行”百日千万网络招聘专项行动。
进一步加大疫情防控期间房产租金减免政策力度。对承租房屋所有权属于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的经营性房产的,包括租户不直接与房屋所有权属单位签订房屋租赁合同而是通过第三方签订租赁合同的租户,免收今年一季度房产租金,减半收取二季度房产租金。
另外,对交通运输、餐饮、住宿、旅游(指旅行社及相关服务、游览景区管理两类)、展览、电影放映等六类行业和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2020年第一季度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