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日,记者从市老龄办获悉,根据《山东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山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修订)精神,经济南市政府同意,自2015年10月1日起,60至64周岁老年人可以半价乘坐公共汽(电)车了。
市老龄办相关负责人介绍,根据济南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济南市交通运输局、济南市财政局《关于60至64周岁老年人半价乘坐公共汽(电)车的通知》(济老龄办字[2015]15号)精神,具有济南市户口(包括户籍户口、常住户口和办理居住证)且年龄在60至64周岁的老年人将享受半价乘车优待,实行乘车优待只限城区内公共汽(电)车线路。济南市公共交通总公司将依据有关规定,从尊老敬老爱老和方便老年人出行的角度出发,为老年人办理乘车卡和乘车提供高效优质的服务,制定《济南市60至64周岁老年人半价乘坐城区内公共汽(电)车实施办法》,并向社会公布。自今年1月1日起,济南65周岁以上老年人,已经可以免费乘坐市内公共交通工具。
记者随后拨打济南公交服务热线96190进行咨询,客服人员表示目前尚未接到相关通知。最近天气炎热,本周还可能不时有阵雨出现,建议符合年龄的老年乘客先别急着到现场办卡,您可随时拨打公交热线96190进行咨询。本报记者也将密切关注此事进展,一旦公交公司开始办理半价卡业务,记者会及时告知读者。相关新闻 咱山东老年人 还有啥“福利”
3日,记者了解到,根据《山东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老年人持身份证、老年人优待证或者其他有效证件,还可以享受下列优待:
(一)就诊、化验、检查、交费、取药优先,需要住院治疗的,优先入住;
(二)政府兴办或者支持的公园、景点免购门票,社会力量兴办的公园、景点,70周岁以上免购门票,不满70周岁半价购买门票;
(三)优先、优惠乘坐景区内的观光车、缆车等代步工具;
(四)免费进入公共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科技馆、美术馆、展览馆、纪念馆等场所;
(五)政府兴办或者支持的公共体育健身场所,按照时段免费或者半价;
(六)优先购买车船票、飞机票,优先上下车船、飞机,优先托运行李、物品;
(七)65周岁以上免费乘坐市内公共交通工具,不满65周岁按照当地有关规定免费或者半价乘坐市内公共交通工具;
(八)各级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优待。各优待服务场所、设施和窗口应当设置优待标识,公布优待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