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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部门:10日起火车票变更目的地无需先退票
时间:2015-06-08 16:21  浏览次数:

新华网北京6月7日电(记者 樊曦)记者7日从中国铁路总公司获悉,为满足旅客变更行程的需求,6月10日起,铁路部门将推出“变更到站”服务措施,旅客购票后,如需调整行程,变更新的目的地,在车票预售期内、开车前48小时以上到车站售票窗口或12306网站变更新的到站即可,无需将原车票退票后再另购新车票。

  按照原铁路车票改签规定,旅客购票后只能变更乘车日期、车次、席位,不能变更到站;如需变更到站,须先退旧票,再买新票。

  铁总有关负责人表示,“变更到站”服务措施的推出,将为广大旅客出行带来进一步的便利:一是经济上更加实惠,旅客“变更到站”,如新车票票价高于原车票,只需补足车票差价,不需支付原车票退票费;如新车票票价低于原车票,只需支付差额部分的退票费。二是办理手续更加简便,旅客“变更到站”,只需到车站窗口办理一次手续,无需像过去那样到车站窗口两次排队或在互联网上两次操作。三是出行更加便利,旅客可提前60天购票,并可在出发前根据自身需要,灵活调整出行计划。

  此外,为维护公平的购票秩序,最大限度用好宝贵的铁路客票资源,自6月10日起,铁路部门将对车票改签措施作出进一步的调整完善,对开车前48小时至15天内,改签或变更到站至距开车15天以上其他列车车票,又在距开车15天前退票的,核收5%退票费。

  据了解,今年春运,铁路部门将火车票预售期延长至60天,同时配套推出了距开车前15天以上退票不收退票费的措施。但一些囤票者,利用这一措施,在临近开车48小时前,将囤积的未出手车票改签为距开车15天以上的其他列车车票,然后办理退票,不仅逃避囤票成本,而且占用客票资源,影响其他旅客正常购票。

  铁路部门表示,新的车票改签措施实行后,仍将实施15天以上退票不收退票费的措施,且旅客因特殊情况未赶上所购车票列车的,在开车后仍可改签票面乘车日期当日有余票的其他列车。

    原标题:铁路部门推出“变更到站”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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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编辑: 陈秀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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