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方案公布
时间:2020-03-25 13:48 浏览次数:
3月16日,聊城市政府印发《聊城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的通知,聊城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正式进入实施阶段。
工作目标
2020年实现市城区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东昌府区、市属开发区为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区,各选定城区20%以上的住宅小区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其他县(市、区)各选定中心城区50%的公共机构开展生活垃圾分类。
2021年,东昌府区、市属开发区城区1至2个街道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其他县(市、区)实现城区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各选定城区20%以上的住宅小区(原则上小区成方连片划定)开展生活垃圾分类。
2022年,东昌府区、市属开发区实现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其他县(市、区)城区2至3个街道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
2025年,市城区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各县(市、区)实现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生活垃圾分类相关法规和标准体系持续完善,科学管理、长效机制、习惯养成效果显现。
分类标准
可回收物
主要包括:废纸,废塑料,废金属,废玻璃,废包装物,废旧纺织物,废纸塑铝复合包装等。
有害垃圾
主要包括:废电池(镉镍电池、氧化汞电池、铅蓄电池等),废荧光灯管(日光灯管、节能灯等),废温度计,废血压计,废药品及其包装物,废油漆、溶剂及其包装物,废杀虫剂、消毒剂及其包装物,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废胶片及废相纸等。
厨余垃圾
主要包括:居民家庭日常生活过程中产生的菜帮、菜叶、瓜果皮壳、剩菜剩饭、废弃食物;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产生的蔬菜瓜果生活垃圾、腐肉、肉碎骨、蛋壳、鱼虾、畜禽产品内脏等易腐生活垃圾。
其他垃圾
主要包括:
受污染无法再生的纸张或其他不可回收的玻璃、塑料袋、塑料制品、废旧纺织品、废旧陶瓷品、卫生间废纸、难以自然降解的大棒骨、贝壳、一次性餐具等。
专业垃圾
主要包括:
建筑(装修)垃圾、餐厨垃圾、大件垃圾、废弃木材、绿化垃圾、市场(农贸、农产品批发市场等专业市场)有机垃圾(其他厨余垃圾)等大宗废弃物。
其他规定
《方案》中对不同场所提出了不同的分类标准。
其中住宅小区实施“三分法”,不强制实施较为普遍的“四分类法”,不强制将厨余垃圾单独分类,而是鼓励有条件的小区实施厨余垃圾分类。
《方案》要求,建立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人制度,依法依规明确居委会、村委会、物业公司、业主委员会、单位法人、公共场所产权(管理)人为住宅小区、单位、公共场所等各主体的管理人。
严格落实“不分类、不收运”原则,对未按规定投放的单位、小区和个人,依法通过教育、行政处罚、拒收运和纳入社会征信体系等方式进行强制约束,逐步提高生活垃圾投放准确率。
建立完善分类垃圾的运输系统,严禁“先分后混”,确保全程分类。按照污染者付费原则,完善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建立与分类质量相挂钩的生活垃圾收费机制,促进垃圾分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