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实现言论自由的途径和手段日益丰富。2013年,中国出版各类报纸482亿份,各类期刊33亿册,图书79亿册(张);有线电视用户为2.29亿户,有线数字电视用户为1.72亿户;广播节目综合人口覆盖率为97.8%;电视节目综合人口覆盖率为98.4%。近年来,中国各种新闻传播媒介更加重视联系群众、面向实际生活,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公众通过新闻传播媒介自由地发表意见,提出批评建议,讨论国家和社会的各种问题。
互联网成为公民表达意见和发表言论的重要渠道之一。20年来,中国投入大量资金建设互联网基础设施,建起了覆盖全国、惠及全民的互联网基础设施,促进了互联网的普及和应用。中国互联网发展与普及水平居发展中国家前列。2013年,国家继续加大对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的政策支持和资金投入力度,普及推广卫星通讯、光纤通信、计算机网络等技术。实施“宽带中国”战略,首次将宽带网络作为新时期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性公共基础设施。截至2013年底,中国网民规模达6.18亿,互联网普及率为45.8%;域名总数为1,844万个,网站总数为320万个,网页数量为1,500亿个;论坛/bbs的用户数量为1.2亿人,博客和个人空间用户数量为4.37亿人,社交网站用户数量为2.78亿人,网络文学用户数为2.74亿人,网络视频用户数量为4.28亿人,微博用户数量为2.81亿人,即时通信用户数量为5.32亿人;手机即时通信用户为4.31亿,手机微博用户达到1.96亿。截至2013年底,中国提供互联网教育信息服务的网站有5,820个,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的网站有703个,提供互联网文化产品服务的网站有783个,提供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的网站有282个,提供互联网出版服务的网站有292个,提供互联网电子公告信息服务的网站有2,010个。
有效保障信息获取是言论自由实现的前提。在中国,公众可以通过多种渠道获取需要的信息。权力运行的公开化、规范化,立法公开、政务公开和司法公开等制度的进一步完善,使政务信息有效供给状况持续改善。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就重要法律草案公开征求意见,地方人大实行立法旁听,并通过人大官方网站等媒体,对通过的法律及时作出权威解读,使各方面准确理解立法的背景、目的和法律的原则、内容。国务院重点推进行政审批、财政预决算、保障性住房、食品药品安全、征地拆迁等领域的信息公开。新闻发言人制度进一步规范化。2013年,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围绕党和国家重要会议、重大决策和重点工作,组织新闻发布会50多场;各部门各地区召开新闻发布会、吹风会2,100多场。越来越多的地方和部门主要负责人走上新闻发布前台,积极回应社会关注,及时准确发布有关信息。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推进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建设的若干意见》和《关于人民法院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规定》,全面推进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建设,增进公众对司法裁判的知情了解。中国法院庭审直播网建成,各级法院全年直播案件庭审4.5万次。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通过微博全程直播薄熙来案庭审情况,受到广泛、积极关注。各类互联网信息服务网站为公众有效获取信息提供服务的水平大大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