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东阿县司法局姜楼司法所:树木遮阴引纠纷 倾情调解化干戈
时间:2024-12-19 15:11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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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东阿县司法局姜楼司法所:树木遮阴引纠纷 倾情调解化干戈
山东新闻网:近日,山东东阿县司法局姜楼司法所成功调解一起因树木遮阴引发的矛盾纠纷,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某日下午,专职人民调解员冯正召接到姜楼镇某村村民甲某的电话,请求调解一起树木遮阴纠纷。经过耐心询问,得知该村村民乙某的一大片土地与甲某相邻,在该片土地上,乙某种植了树苗。随着树苗一年年长大,已经对甲某的庄稼造成采光及产量等方面的影响。甲某要求乙某去除所遮阴的树木,乙某不同意。多次沟通后,双方发生了口角,谁也不搭理谁。无奈之下,甲某便向司法所和专职人民调解员冯正召寻求帮助。
第二天,冯正召便驱车前往该村进行调查取证。虽然现在是秋冬季节,树叶基本掉落,无法明确看到是否遮阴,但根据树木种植面积及长势高度,依旧能够确定乙某的树木会影响到甲某的庄稼种植,尤其等到明年春夏时节,定会影响庄稼采光。
在调解过程中,考虑到双方是邻里关系,以后生活中难免打交道,为避免矛盾激化,冯正召决定采用“背靠背”的方式开展调解工作。通过与乙某交谈了解到,乙某其实也知道自己的树木已经对甲某的庄稼产生了影响,并不是不愿意去除树木,而是想等到明年,可是甲某并不同意,并且辱骂了自己,因此就一直不同意刨树。通过发现这场纠纷的根源在于双方的口角冲突和心中积怨后,冯正召采取“情、理、法”结合的策略。一方面从情理角度出发,劝说甲某向乙某赔礼道歉。毕竟双方同是近门,乙某又比甲某年长,不应该辱骂对方。另一方面从法理角度出发,向乙某阐述了《民法典》《土地管理法》的相关条款,并劝说乙某应当尽快刨除树木。最终,双方放下成见,握手言和并达成了一致的调解协议,该起树木遮阴纠纷最终得到了圆满化解。(姜楼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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