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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回审判丨“谢谢法官,幸亏有你们……”
时间:2024-12-09 16:03  浏览次数:
  “谢谢法官,幸亏有你们,不然以我目前的状况真的不知道该怎么办了,我愿意积极偿还欠款!”
 
  近日,和龙林区基层法院采用巡回审判的方式成功调解一起租赁合同纠纷,在减轻当事人诉累的基础上,高效化解了纠纷,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2022年12月末,迟某与和龙某企业签订了租赁合同,约定了该企业将厂房租赁给迟某,租赁期限为1年,年租金2万元,自2023年1月1日起计算利息。和龙某企业代理律师表示:“合同中约定,在双方签订合同之前迟某就应当将租金交纳给我公司,合同中还约定,如迟某未按照合同约定交纳租金的,就应当承担10%的违约金,如拖延10日以上的,我公司有权解除合同,迟某应向我公司支付违约金5万元。”在向和龙某公司代理人了解了情况后,和龙林区基层法院第一时间联系到了迟某。
 
  “法官,我现在身体不好,经常去医院,在经济上真的很困难,利息以及5万元的违约金,对于我而言,实在太多了,我承受不了。”迟某对租赁厂房的事实表示认可,但是他认为,合同签订后,本应双方各一份,但自己至今未拿到合同书,所以认为合同是无效的。
 
  考虑到迟某的身体及经济状况,为了减少迟某的诉累,减轻他的负担,法院决定,采用巡回审判的方式对双方进行调解,为民企搭建“新桥梁”,让当事人少走路,更高效地解决纠纷。
 
  承办法官组织双方进行了“背靠背”调解,一方面耐心细致地向迟某释法明理,告知案件的走向以及可能对其带来的不利影响,劝导其换位思考、权衡利弊;另一方面积极与和龙某企业沟通,将迟某的真实情况一一反馈,并从双方的合作关系入手,巧打“感情牌”,争取调解的可能。最终,和龙某企业听取了法官的建议,考虑到迟某的情况,最终决定只要求迟某偿还2万元的厂房租金,放弃其他诉讼请求。迟某当即表示,自己愿意积极偿还欠款,并对法官表示了真心的感谢。
 
  此次案件的成功化解,不仅节约了审判资源,更在民企之间搭建了“新桥梁”,化解了矛盾,让当事人感受到了法律的温度。下一步,和龙林区基层法院将进一步深耕新时代“枫桥经验”,学习如何更好地运用巡回审判法庭,化解更多群众纠纷,让司法服务惠及万家。(李岩峰 温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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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编辑: 陈秀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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