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济宁:以“解”为要、以“补”固本、以“防”先行,夯实工伤保险工作
时间:2024-12-01 14:56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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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新闻网:(杨东升)近年来,济宁市泗水县坚持创新引领,针对企业和广大劳动者的现实需求,以实干笃定前行,在工伤预防与工伤保险扩面工作上精准施策,在守护劳动者工作安全与权益之路上取得了积极的成效。
紧盯难点“解”,拓宽参保覆盖面。针对建筑、水利、环保等工程类项目“随来随用、说走就走”的灵活用人方式,泗水县人社局组建专班“驻场”工地,在项目开工伊始便宣传政策,结合实例讲清工伤保障对工人“伤有所医、残有所养”的关键作用,同时联合行业主管部门督促项目总承包商根据施工合同工程总造价金额,按千分之零点九的基准费率一次性缴纳工伤保险费,使全县在建工程项目全体农民工都以项目参保方式实现了工伤保险的全覆盖。通过动态实名制管理,农民工进入工地工作、离开工地手续均可通过网上经办大厅由项目负责人直接办理,在便利企业灵活用人的同时保障了农民工合法权益。将用工单位招用的年龄不超过70周岁的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人员纳入工伤保险制度保障范围,满足部分有就业意愿和有就业能力的低收入老龄人员的务工愿望,解决相关企业的特殊用工需求。把职业院校实习的学生优先纳入参加工伤保险,促进了企业多途径用工。
立足短板“补”,健全工伤支付制度。工伤处理支付环节曾因流程衔接松散、审核细则不明,导致赔付周期长、争议多。泗水县人社局大刀阔斧整改,重塑流程,构建“工伤速认、快核、即付”体系。联合医疗机构、鉴定部门,信息“一键共享”,实现伤情认定与赔付核算同步推进。此外,泗水县人社局积极构建多层次的工伤保险制度,在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的前提下,坚持“政府引导、用人单位自愿投保、商业保险公司具体承办”原则,提供企业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自愿选择参加的商业补充工伤保险,变“配给制”为“多选制”,进一步降低用人单位工伤风险,满足用人单位和职工合理化、多样化的工伤保障需求。
突出重点“防”,筑牢企业安全堤。事后补偿不如事前预防。近年来泗水县人社局把工伤预防放在突出位置,强化工伤预防基金的使用效能,根据近3年工伤发生率,遴选重点企业、聚焦高危行业,“一企一策”靶向发力。对重点企业安全生产分管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和车间班组长开展“沉浸式”全覆盖培训,增强他们工伤预防意识和能力,提升安全生产基础保障水平。同时,泗水县人社局扎实开展了30多场次进企业、进工地、进社区专题宣传活动,让劳动者和企业更好地了解工伤预防和工伤保险政策,营造“我要防、我会防”的广泛共识,为进一步营造优质的营商环境,促进全县经济高质量发展,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山东省济宁市泗水县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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