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高新区交警4万余元救助基金帮群众渡难关
时间:2024-11-26 09:28 浏览次数:
山东新闻网:2024年11月2日9时许,翟某全驾驶鲁Q77XXX号重型货车沿高新区新206国道路由南向北行驶时,其车辆与沿新206国道路由南向北行驶左转弯的闻某芹驾驶的电动三轮车(车载付某杰)相撞,造成闻某芹、付某杰受伤及双方车辆不同程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事故发生后,临沂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高新区大队事故处理中队民警及时赶往现场,闻某芹、付某杰受伤被送往医院抢救。经诊断,闻某芹、付某杰身体多处受伤,因家庭困难,无力承担治疗费用,突发的交通事故使原本并不富裕的家庭雪上加霜。临沂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高新区大队办案民辅警在了解情况后,高度重视,主动作为,积极向闻某芹、付某杰介绍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政策,为其开辟绿色通道。近日,办案民警成功帮闻某芹、付某杰申请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4万余元,使闻某芹、付某杰得到及时救助。(陈冬)
>>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山东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山东新闻网。如转载,须注明“来源:山东新闻网”。如有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凡注明为××媒体来源的信息作品,均为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稿件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无关。转载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也并不代表本网对其真实性负责,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该相关内容。如其他单位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应予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若因线路及本网站控制范围外的硬件故障或其它不可抗力而导致暂停服务,对于暂停服务期间造成的一切不便与损失,本网站不负任何责任。如有什么问题,请及时与本网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