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人社:出台劳动关系协调员服务规范 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新格局
时间:2024-11-18 10:24 浏览次数:
山东新闻网:近日,济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成员单位,创新出台《济宁市劳动关系协调员服务规范及评价标准》,从劳动关系协调员职业内涵、人员范围等7个方面入手,着力推进黄河流域和谐劳动关系高质量发展改革试点工作。根据规范要求,劳动关系协调员主要从事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宣传、用人单位劳动标准制订、劳动合同管理,以及参与集体协商、劳资沟通、劳动争议预防与处理等工作,是政府与企业和劳动者之间沟通的重要桥梁。
《服务规范及评价标准》重点对劳动关系协调员执业行为进行规范和约束,分级分类优化从业人员评价管理,引导用人单位拓展劳动关系协调员职业发展通道。同时,市、县(市、区)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将注重挖掘先进典型,在和谐劳动关系创建等工作中给予相关激励,通过强化部门协同联动,全方位提升劳动关系协调员队伍建设水平。
今年以来,济宁市人社局以承接国家级区域改革试点为契机,深入构建劳动关系协调员"选、育、用、评"制度体系,通过开展专项调研、专题培训、练兵比武、主题实践等活动,多渠道赋能劳动关系协调员职业发展。目前,全市劳动关系协调员队伍已达2.3万人,从业人员综合素质能力持续提升,有力促进了全市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发展,为构建新时代和谐劳动关系贡献了济宁力量。(曹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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