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济宁:促进和谐劳动关系创建走出新路径
时间:2024-11-11 09:51 浏览次数:
山东新闻网:(陈晓)据悉,近日济宁市人社局联合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成员单位,创新出台《济宁市劳动关系协调员服务规范及评价标准》,在劳动关系协调员培育机制方面走出新路径。
《服务规范及评价标准》涵盖劳动关系协调员职业内涵、人员范围、职业守则、基本要求、职业能力、工作事项、评价激励等7个方面内容,重点对劳动关系协调员执业行为进行规范和约束,分级分类优化从业人员评价管理,引导用人单位拓展劳动关系协调员职业发展通道。同时,强化部门协同联动,市、县(市、区)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注重挖掘劳动关系协调员先进典型,在和谐劳动关系创建等工作中给予相关激励。
劳动关系协调员指从事宣传和监督劳动保障法律实施、管理劳动合同、参与集体协商、促进 劳资沟通、预防与处理劳动争议等协调劳动关系的专业工作人员。《服务规范及评价标准》的制定,能够进一步推进劳动关系协调员队伍建设,推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山东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山东新闻网。如转载,须注明“来源:山东新闻网”。如有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凡注明为××媒体来源的信息作品,均为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稿件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无关。转载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也并不代表本网对其真实性负责,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该相关内容。如其他单位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应予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若因线路及本网站控制范围外的硬件故障或其它不可抗力而导致暂停服务,对于暂停服务期间造成的一切不便与损失,本网站不负任何责任。如有什么问题,请及时与本网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