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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办案人员认定一条,只要犯了罪,肯定会留下痕迹。为此,他们跑遍全市45个驾校,对驾校行贿人、其他参与人、知情人或共同实施人,逐一进行询问,同时查阅调取上千份驾校行贿支出单据等间接证据。随着调查的深入,疑问一个个被排除,事实一点点浮出水面。最终认定了许云阁的犯罪事实。
专“吃”驾校,执法者频落马
与许云阁相类似,本报去年独家披露的聊城市公安局交通巡逻支队驾驶员管理科科长杜迎新一案的主角,同样因收受其所管理的24所驾校共计111.2万元贿赂获刑十年六个月。其所管辖的驾校也全部“中枪”。
生于1975年的杜迎新是聊城市东昌府区人,被捕前系聊城市公安局交通巡逻支队驾驶员管理科科长。其所在驾管科涉及包括全市汽车类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工作在内的多种工作,管理聊城市24所驾校的预约考试名额、驾校规模审核、考场验收、考场使用等。
杜迎新在落马之前曾获得包括省级荣誉称号在内的一系列荣誉。山东省安全生产委员会2004年的一份表彰决定显示,时年29岁的杜迎新曾被评为2003年全省“争创道路交通安全先进单位、争做优秀驾驶员”活动先进个人。
相关法律文书显示,公诉机关指控2009年8月至2013年10月,杜迎新在任职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为其管理的24所驾校提供帮助,在办公室收受上述驾校22人所送贿赂,共计111.2万元。
判决书显示,杜迎新管理的24所驾校全部涉案。行贿金额从5000元到十余万元不等。
上述文书显示,被捕后,杜迎新主动退回了全部赃款。法院判处杜迎新犯受贿罪,处以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没收全部涉案赃款的刑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