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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网6月1日讯 来自德州市人民检察院的消息显示,德州市交警支队监督考核科原科长许云阁因受贿、滥用职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零六个月。相关判决信息显示,许云阁累计受贿100余次,涉及财物近40万元,同时滥用职权收取额外考试费80多万元,德州市45所驾校几乎全部“中枪”。与其相类似,本报曾经独家报道过的聊城市公安局交通巡逻支队驾驶员管理科科长杜迎新去年因收受其所管理的24所驾校共计111.2万元贿赂,获刑十年六个月,其所管辖的驾校亦全部涉案。掌管驾校“生杀大权”的执法者专“吃”驾校频频落马,成为反腐风暴中的一道独特风景。 山东商报记者陈学超
上任第四天开始受贿
为了索贿受贿,许云阁对一些他认为不送礼、不“听话”的驾校校长,在考试计划上使“绊子”,不安排学员考试,以致有的驾校校长为了尽快安排学员考试不得不给许云阁送钱送物。
来自德州市检察院的消息显示,许云阁在上任第四天就开始收受贿赂。
根据德州市交警支队监督考核科的相关规定,每个驾校参加驾驶人资格科目二、科目三考试有一定的人数限制。如果想获得限额之外的配额,必须有相关负责人的签字。
2009年4月,许云阁担任德州市交警支队监督考核科科长,全市机动车驾驶人考试、证照核发和日常管理、计划制定审批等权力,都掌握在他的手中。许云阁上任第四天,当天的驾驶证考试结束后,一个驾校校长来到他的办公室,给他送来5块普洱茶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