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
当前位置:主页 > 地方 >
青岛点名通报14名干部 官员公款买海货被处分(2)
时间:2014-04-24 10:43  浏览次数:

  青岛市李沧区虎山路街道办事处主任王加青,因虎山路街道办事处借考察培训之名公款旅游,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该街道党工委书记被诫勉谈话。

  青岛市崂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苗蔚,因崂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超标准公务接待,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区人社局参加宴请的人员被责令退还超过标准的费用;崂山区政府分管领导被诫勉谈话。

  青岛市城阳区贸促会会长朴松花,因城阳区贸促会违规公款购买物品,以“白条”和收据入账报销餐费,被给予行政记过处分;相关人员被责令退还全部费用;城阳区政府分管领导被诫勉谈话。

  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交通运输局稽查大队大队长梁亮,因公款内部聚餐,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相关人员被责令退还聚餐费用;开发区交通运输局主要领导被诫勉谈话。


 青岛市即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分管领导、党组成员张启英,因即墨市食药监局违规公款购买海产品,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责令退还购买海产品的全部费用;即墨市食药监局主要领导被诫勉谈话。

  青岛市胶州市交通运输局局长刘洪玉,因胶州市交通运输局违规公款购买发放实物,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有关人员被责令退回相应购物费用;胶州市政府分管领导被诫勉谈话。

  青岛市平度市招商局局长刘洪胜,因平度市招商局违规公款购买购物卡,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责令收回购买购物卡的费用;平度市政府分管领导被诫勉谈话。

分享到:
文章编辑: 陈秀荣
>>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山东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山东新闻网。如转载,须注明“来源:山东新闻网”。如有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凡注明为××媒体来源的信息作品,均为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稿件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无关。转载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也并不代表本网对其真实性负责,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该相关内容。如其他单位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应予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若因线路及本网站控制范围外的硬件故障或其它不可抗力而导致暂停服务,对于暂停服务期间造成的一切不便与损失,本网站不负任何责任。如有什么问题,请及时与本网联系。
a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