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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汉孜:浅谈书法作品中的形式美和规律(2)
时间:2016-06-24 16:07  浏览次数:

  事物之间内在的必然联系,决定着事物发展必然趋向。

  规律不能改变,但我们可以运用规律,在规律框架之中自由飞翔。纵览中国书法史,我们的汉字,从图画、符号到创造、定型,由古文大篆到小篆,由篆而隶、楷、行、草,各 种形体逐渐形成。在书写应用汉字的过程中,逐渐产生了世界各民族文字中独一的、可以独立门类的书法艺术。文字是用来代替语言传达思想的工具,汉字作为中国文化的主要组成部分,最能表现华夏儿女的心灵世界,是中华上下五千年历史文化的集中体现,是一个民族厚重发展史的沉淀,并且能够把书法的艺术发挥到极致。

  我呼吁,广大的书法创作者,在作品创作过程中,一定要依据规律,突出各种形式美,创作出更美的作品展现给人民群众,不负时代责任。让我们在中华民族文化艺术的规律之中突出各种美的形式,为我们民族文化艺术的发展而做出应有的贡献。

  作者简介:孙汉孜,河北巨鹿人,大学文化。早年在赵庄师范美术系学习,1986年在天津美术学院学习。先后师从于天津美术学院院长张世范先生、国画名家何家英先生、国画名家杨德树先生。自上个世纪七十年代至今,长期从事群众文化工作,现为中国书法家协会河北分会会员、中国美术家协会河北分会会员。孙先生自幼学书,几十年临池不辍,法古创新。其作品逐渐形成了灵动多变、苍劲古拙、造型朴美、纵任奔逸、张弛有度、雄健洒脱的鲜明风格。浓淡虚实、谋篇布白、俯仰向背、穿插避让,在他的作品中既有传统的体现,又有浓郁的时代气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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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编辑: 企业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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