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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465户省属事业单位转企安置:在职的“人随资产走”
时间:2015-07-16 15:39  浏览次数:

  按照省政府日前下发的文件,以后,省直机关原则上不再以各种名义投资设立经营性企业和经济实体。根据初步核查结果,我省目前50个省直单位管理的企业共有465户。随着省属经营性国有资产统一监管工作的推进,这些企业该往何处走?涉及的企业职工又将如何安置?

  “有些企业就像妈妈怀里的孩子,一旦放到竞争激烈的市场里,就不好说了。”在15日召开的推进省属经营性国有资产统一监管工作动员部署会上,相关负责人表示,政府部门直接管理企业,不仅不利于市场公平竞争,而且还会影响公共管理职能的发挥,降低政府公信力

  那么,省属经营性国有资产统一监管后,该如何改革?

  省国资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按照省政府要求,首先要整合发展一批。即对目前资产规模较大、资产质量较好、具备投资运营基础的省属企业,以其为主体重组整合其他省属企业,组建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赋予其相应的功能定位。

  同时,划转重组一批。对目前具有一定资产和经营能力的省属企业,按照产业相近、业务相关、优势互补的原则,将其划入省国投公司、鲁信集团等省管一级企业,由省管一级企业进行重组整合或按市场化原则进行资本运营。

  此外,还要另行处置一批。对严重资不抵债、停业停产、不具备正常经营条件的企业,国有产权暂不划转,分析汇总后另行提出处理意见,报省政府研究。

  统一监管能不能顺利实施,人的因素至关重要。据介绍,人员安置主要涉及企业领导班子成员、在职职工、离退休人员等三类群体,各类群体在统一监管过程中要采取不同安置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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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编辑: 陈秀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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