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全面实施大病保险制度 最高补偿20万(3)
时间:2014-03-20 09:56 浏览次数:
据了解,此前的新农合大病保险以政府购买商业医疗保险的形式,通过公开招标确定具有资质的商业保险机构承办新农合大病保险业务,招标的主要内容包括具体补偿比例、盈亏率、配备的承办管理力量等内容。据了解,新农合大病保险的补偿实际支付比例将不低于50%。按照医疗费用高低分段制定支付比例,原则上医疗费用越高支付比例越高。2013年1月1日起,大病保险资金对20类重大疾病参合患者住院发生的高额合规医疗费用给予补偿,个人最高年补偿限额为20万元。根据市人社局保险整合的规划,今年9月将实现新居民医保统一缴费,相应的大病保险政策也将会尽快落地,符合条件的参保人都将享受新政利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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