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教育 >
山东淄博高青二中开展“拒绝欺凌 与善同行”主题活动
时间:2024-12-01 16:07  浏览次数: 183
  山东新闻网:(成树栋 马丽娜)与人为善是处理人际关系的基本准则,然而学生在成长过程中,随着 年龄增长进入青春期,自我意识增强,容易做事冲动、不计后果。为预防校园欺凌,增强全校学生防欺凌意识,提高学生自我防范能力,守护学生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2024年11月25日上午,高青二中利用升旗仪式开展了以“拒绝欺凌 与善同行”为主题的预防校园欺凌国旗下讲话活动。
 
  在飘扬的五星红旗下,张主任发表了以“拒绝欺凌 与善同行”为主题的国旗下演讲。他在演讲中指出,作为学生,我们首先应该自觉遵守校规校纪,这是最基本的要求。校规校纪不仅是对我们行为的约束,更是对我们成长的保护。只有遵守规则,我们才能共同维护一个和谐、有序的校园环境。同时,我们要树立正确的道德观念。尊重他人、理解他人、包容他人,这是我们作为社会成员应该具备的基本素养。在与人交往中,我们要学会换位思考,体谅他人的难处,不因为自己的私利而伤害他人。当看到同学受到欺凌时,我们要勇敢地站出来。要勇于拒绝欺凌行为,提升自我防护意识和防护能力,与同学友好相处,宽容、理性、和平解决矛盾,不采用过激方式,要拒绝成为欺凌者,不做附和者或冷眼旁观者。演讲最后,她倡议大家“善人者,人亦善之,积善成德,我们要做个善良且正义的人,共创文明校园。”
 
  预防校园欺凌是创建平安校园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是一项至关重要的任务。高青二中将持续践行平安校园理念,扎实做好学生欺凌防治工作,坚决遏制欺凌事件发生,切实保护学生身心健康,增强学生法制观念,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分享到:
文章编辑: 陈秀荣
>>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山东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山东新闻网。如转载,须注明“来源:山东新闻网”。如有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凡注明为××媒体来源的信息作品,均为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稿件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无关。转载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也并不代表本网对其真实性负责,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该相关内容。如其他单位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应予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若因线路及本网站控制范围外的硬件故障或其它不可抗力而导致暂停服务,对于暂停服务期间造成的一切不便与损失,本网站不负任何责任。如有什么问题,请及时与本网联系。
a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