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东阿县司法局组织开展“与法同行 共筑满意消费” 普法宣传活动
时间:2025-03-12 17:42 浏览次数:
【走近“3·15” | 普法零距离】聊城东阿县司法局组织开展“与法同行 共筑满意消费” 普法宣传活动
山东新闻网:为持续增强消费者的法律意识和维权能力,进一步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3月12日,东阿县司法局以“与法同行 共筑满意消费”为主题,开展了一系列普法宣传活动,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活动期间,县司法局组织普法工作者、律师深入商场、超市、企业等地,通过发放宣传资料、举办法律讲座等形式,向广大群众普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针对日常生活中常见的消费侵权行为,如虚假宣传、假冒伪劣商品、霸王条款等,结合实际案例进行详细解读,引导消费者学会运用法律的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在爱尚天天超市、大喜润超市,过往群众纷纷就遇到的消费问题进行咨询,律师们耐心解答,提出专业法律建议,并告知他们相关维权途径和方法。在东阿古胶公司,通过举办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讲座,律师们以通俗易懂的语言向职工们讲解了消费者应享有的权利、经营者的义务以及消费纠纷解决方式等内容,并通过互动问答,加深了职工们对相关法律法规的认识和理解。
通过此次普法宣传活动,切实提升了广大群众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为共筑满意消费营造了良好的法治氛围。下一步,县司法局将继续通过多种方式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普法宣传活动,通过零距离普法、沉浸式服务,为消费者权益保护持续“加码”。(普法与依法治理室、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室、法律援助中心、公证处)
>>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山东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山东新闻网。如转载,须注明“来源:山东新闻网”。如有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凡注明为××媒体来源的信息作品,均为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稿件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无关。转载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也并不代表本网对其真实性负责,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该相关内容。如其他单位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应予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若因线路及本网站控制范围外的硬件故障或其它不可抗力而导致暂停服务,对于暂停服务期间造成的一切不便与损失,本网站不负任何责任。如有什么问题,请及时与本网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