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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龙林区基层法院警惕“饭圈”成为网络诈骗温床
时间:2025-01-07 17:10  浏览次数:
和龙林区基层法院警惕“饭圈”成为网络诈骗温床
 
  “饭圈大粉”骗“小粉丝”300万,仅因一张演唱会门票
 
  山东新闻网:“饭圈大粉”,在饭圈不仅能凭借自己的实力和影响力,号召一大波粉丝为自己的偶像打榜、购买专辑和周边、线下众筹应援等等,更有媲美营销号的流量,在“饭圈”粉丝心中有一定的威望。
 
  基本案情
 
  吴某迷上国外某明星团体,不仅追看演唱会,还跟着偶像四处拍照、接机。在追星路上,吴某通过微博和线下活动结识了不少和她一样的追星族。大家互加微信后,建立了微信群一同追星。
 
  由于追星花销太大,没有工作的吴某渐渐动了歪心思。她先用“大粉”的身份取得大量粉丝信任,开始实施诈骗。她把拼团门票与周边产品链接发到粉丝群里,以远低于市场价的定价吸引粉丝购买,并通过微信和支付宝将粉丝支付的钱直接转入自己的账户。获取钱财后,吴某购买少量门票和周边产品来应付粉丝,而将剩余的大部分钱款尽数用于个人追星。
 
  对于没有拿到门票和周边产品、开始不停催单的粉丝,吴某先以“物流慢”“内部渠道要等待”等理由拖延,遇到态度强硬或维权意识较强的粉丝,吴某便“拆东墙补西墙”,用新骗得的钱款购买部分门票和周边产品来还“旧债”,再以同样的理由继续诈骗其他粉丝。最终东窗事发,吴某以诈骗罪判处十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十五万元。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法官说法
 
  在“饭圈文化”盛行的当下,一些犯罪分子抓住了当前年轻人、大学生社会经验少、防范意识差、盲目追星等弱点,以“有渠道入手演唱会门票” “低价出售专辑”“拼团购买周边产品”等为幌子来实施诈骗。法官提示,一定要理性追星,保护好自身财产安全,提高自己的网络防范意识,避免落入诈骗陷阱。(李岩峰 蒋香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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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编辑: 陈秀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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