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临清先锋司法所、银河社区到临清市民族实验中学开展“12·4”国家宪法日法治课
时间:2024-12-06 17:30 浏览次数:
【“宪”在行动 “法”护未来】山东临清先锋司法所、银河社区到临清市民族实验中学开展“12·4”国家宪法日法治课
山东新闻网:2024年12月4日是第十一个国家宪法日。12月1日至7日是第七个“宪法宣传周”。为进一步弘扬宪法精神,增强同学们的宪法意识,临清市司法局先锋司法所、先锋路街道银河社区、临清市法学会先锋工作站相关工作人员来到临清市民族实验中学,开展了“12·4”国家宪法日普法进校园活动,为全校师生带来了一堂生动精彩的法治教育课。
“同学们,大家知道国家宪法日是哪一天吗?”“你对宪法的了解有多少呢?”。主讲人通过问答的形式,结合中学生的年龄和认知特点,通过典型案例,告诉同学们宪法离我们并不遥远,从出生到年老,从婚姻到职场,宪法与我们的一生都息息相关,我们时时刻刻受宪法保护,中学生心中要有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做一名新时代的合格中学生。
法治课上,主讲人重点围绕“宪法的概念”“国家宪法日的意义”“我国宪法的发展”“宪法知识竞赛”四个方面,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向同学们详细阐述了宪法的地位作用,基本原则和主要内容,进一步加深了学生们对宪法的认识和理解。通过播放宪法宣传短片、照片来增加法治课的互动性和趣味性。现场还采取了互动问答的方式,通过“宪法知识竞赛”,鼓励同学们认真学习宪法,进一步巩固了学生对宪法的理解,也让学生在轻松愉快的氛围中学到了丰富的法律知识。
课堂上,学生们认真听讲,踊跃发言,展现出对法律知识的浓厚兴趣与热爱,纷纷立志成为学法、懂法、守法的新时代好少年。讲座 <https://news.163.com/news/search?keyword=%E8%AE%B2%E5%BA%A7>过程中,工作人员向同学们发放了精心制作的宪法宣传彩页、法治地图、宪法宣传视力贴等“法治大礼包”,内容涵盖了《宪法》等法律知识,方便同学们在课后继续查阅和学习。
此次“12·4”国家宪法日法治课,进一步普及了宪法知识,提高了全体师生遵守宪法的意识。下一步,临清市司法局先锋司法所、先锋路街道银河社区、临清市民族实验中学、临清市法学会先锋工作站将以此次活动为契机,继续加强对学生的宪法教育,做优做实“法治进校园”活动和“宪法宣传周”活动,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为构建法治校园、和谐校园不断注入法治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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