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历下区检察院:与“宪”同行 “法”伴成长
时间:2024-12-06 14:34 浏览次数:
【青未了·砺剑护蕊】济南市历下区检察院:与“宪”同行 “法”伴成长
山东新闻网:为弘扬宪法精神,增强青少年宪法意识和法治观念,在第十一个国家宪法日来临之际,历下区检察院开展“与‘宪’同行 ‘法’伴成长”宪法宣传周系列活动。未成年人检察干警“走出去、请进来”,为300余名师生送上干货-满满的宪法大礼包。
在济南市弘毅小学、景山小学、山东师范大学附属小学,区检察院第三检察部未检干警从“什么是宪法”“宪法的地位和作用”“宪法与我们的关系”“宪法的主要内容”等诸多方面,为孩子们带去一堂堂生动精彩的宪法课堂。未检干警用通俗易懂的语言,从国家宪法日、宪法的概念、公民的基本权利及基本义务等角度出发,使同学们了解了与未成年人息息相关的宪法知识,引导同学们在思想上“崇法”,生活上“守法”,用法律规范自己的一言一行。
在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未检干警从孩子们的年龄特征和认知角度出发,深入浅出地介绍了宪法相关知识,使同学们认识到宪法就在身边,是同学们成长路上的重要守护者。同时,未检干警还围绕未成年人群体中高发的校园欺凌、电信诈骗等违法犯罪行为,以案释法,提醒同学们坚决抵制不良行为,不做犯罪分子的帮凶,鼓励同学们主动学习法律、自觉遵守法律、时刻敬畏法律,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在宪法主题公园,未检干警带领同学们参观主题雕塑、文化小景,并带领同学们进行宪法宣誓,响亮的誓言回荡在山体和孩子们心中。同学们纷纷表示,此次活动使他们对宪法有了更深刻的认识,今后一定认真学习宪法及其他法律知识,争做新时代“宪法小卫士”,成为一名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少年。
法安天下,德润人心。下一步,济南市历下区检察院将继续立足未成年人检察职能,持续开展青少年法治教育活动,不断增强法治宣传教育实效,为辖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贡献检察力量!
>>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山东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山东新闻网。如转载,须注明“来源:山东新闻网”。如有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凡注明为××媒体来源的信息作品,均为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稿件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无关。转载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也并不代表本网对其真实性负责,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该相关内容。如其他单位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应予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若因线路及本网站控制范围外的硬件故障或其它不可抗力而导致暂停服务,对于暂停服务期间造成的一切不便与损失,本网站不负任何责任。如有什么问题,请及时与本网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