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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济宁:加强对就业歧视行为监管
时间:2024-10-16 09:50  浏览次数:
  山东新闻网:近年来,为了维护公平公正的就业环境,保护求职者的合法权益,山东济宁嘉祥积极采取一系列就业歧视监管措施,营造公平、公正、公开的就业市场。
 
  加强宣传引导。广泛宣传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等法规制度,发布求职风险提示,提升求职者自身权益保护意识。开展诚信教育,充分利用人力资源市场等服务窗口,提高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诚信意识和就业公平意识。加大对就业歧视问题的宣传力度,提高公众对就业歧视的认识和抵制意识,营造反对就业歧视的社会氛围,推动社会公平正义。
 
  加强指导监测。指导用人单位和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规范规范、合法发布招聘信息,防止发布含有性别、年龄、学历等方面歧视性内容的招聘信息。加强动态监测,线下定期对用人单位和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发布的招聘信息进行抽查,线上运用互联网、大数据等技术对就业歧视有关关键词开展监测,并针对性跟踪调查、督促提醒。
 
  加强执法检查。开展“双随机一公开”“互联网+”监督检查,对违法违规线索反映集中的有关单位,采取加大检查频次、联合检查等管理措施。健全行业监管与监察执法协作机制,对监管中发现的涉行政处罚的线索案件移送监察机构处理,监察执法中发现的违规行为和查处情况及时通报监管机构,形成齐抓共管工作格局。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定期开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专项行动,集中整治相关突出违法问题,依法打击人力资源市场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加大惩处力度,对发布含有歧视性内容招聘信息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依法采取行政约谈、罚款等措施。(高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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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编辑: 陈秀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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