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济南市中区检察院开展司法救助回访延伸检察为民情怀
时间:2021-04-02 11:24 浏览次数:
教育整顿进行时|我为群众办实事—济南市中区检察院开展司法救助回访延伸检察为民情怀
山东新闻网:(蔡金梅)“谢谢检察官,去年你们的救助帮助我们夫妻解决了生活上的燃眉之急,今年你们的到来和对我说的这番话,让我们再次感受到党和政府对我们的关心和爱护”。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部回访司法救助对象时,被救助人满怀感激地说。
检察机关司法救助虽然主要采取一次性经济救助措施,但如何帮助被救助人切实解决生活困难,延伸司法救助的检察温情,却是每一名检察官都在用心做的功课。3月30日,市中区检察院第五检察部以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为契机,积极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对司法救助对象进行回访,切实解决群众实际困难,延伸检察温度。
回访过程中,第五检察部干警深入被救助人孙某某家中实地走访,了解孙某某夫妻二人的生活现状以及司法救助金使用情况。孙某某是区院办理的一起刑事案件的被害人,案发后因犯罪嫌疑人无赔偿能力,一直没有得到经济赔偿,孙某某及其配偶分别为一级、二级重度残疾人,无经济来源,平时生活都是依靠家中老人接济,生活困难。区检察院案件承办人了解到该情况后,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理念,对孙某某及时启动司法救助程序,经过实地走访、材料审核、公开听证等一系程序,最终为孙某某申请到1.5万元国家司法救助金。
(回访司法救助对象)
在同孙某某交谈中,办案人了解到,孙某某作为重度残疾人,但却未享受户籍地低保政策,根据《民政部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的通知》规定,孙某某的情况可以参照“单人户”纳入低保。后续,区检察院第五检察部将积极与相关职能部门对接,积极帮助孙某某争取社会救助,实现司法救助和社会救助的有效衔接。
2020年以来,市中区检察院切实履行“温度检察”理念,先后救助刑事案件被害人及家属21人,发放救助金20.8万元,其中救助残疾人3人,救助未成年人6人,通过国家司法救助切实缓解因案致贫、因案返贫涉案群众的生活困难,让案件当事人真正感受检察温度。
接下来,市中区检察院将结合全市检察机关开展的爱民实践教育活动和“司法救助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推乡村振兴”专项活动,持续开展司法救助“大回访”活动,切实做好司法救助“后半篇”文章。(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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