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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公安厅下发通知:进一步加强危爆物品安全监管
时间:2021-03-17 12:54  浏览次数:
    山东新闻网;(张瑜)近日,山东省公安厅下发紧急通知,要求全省公安机关通过全面清缴清退矿山企业民爆物品、依法打击非法制贩储存烟花爆竹违法行为、坚决清查消除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及硝酸铵风险隐患等措施,进一步加强危爆物品公共安全监管,确保不发生重大案件和安全事故。
 
  通知要求,全省公安机关要组织开展全覆盖“回头看”,对尚未停供民用爆炸物品的煤矿、非煤矿山企业再次进行全面检查,对民爆物品申领、运输、储存、使用环节不规范、安全责任不落实、隐患整改不到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要立即停业整顿,并停供、回收民用爆炸物品,坚决消除潜在安全隐患。公安派出所要主动会同乡镇安监办对农村集市开展拉网式、地毯式大排查,对传统烟花爆竹生产区县进行起底式大排查,通过宣传发动、有奖举报、突击排查等方式,对涉嫌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一律顶格处理。全省各地要对所有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硝酸铵从业单位开展全面风险隐患排查整治,重点检查凭证购买、销售查验、销售备案、流向登记等管理制度和储存场所治安防范是否达标等关键环节落实情况。同时,加强公安机关公务用枪安全管理,确保绝对安全。
 
  近期,山东省公安厅派出7个专项督查组,对全省涉爆企业进行全面检查,共发现安全隐患768处,现场关停企业28家,并通报市局督促全面整改。在春节期间开展的烟花爆竹公共安全监管专项行动中,共收缴爆竹类3万余头、组合烟花类2000余箱。(人民公安报2021-03-17第05版 治安管理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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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编辑: 山东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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