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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检察院巾帼显身手温情铸法魂
时间:2021-03-08 15:16  浏览次数:
 她们虽然外表柔弱温和,内心却果敢刚毅,豁达干练。
 
  一摞摞卷宗,一沓沓办案笔记,她们对每一起案件都怀揣着一颗敬畏的心,用自己纤细的肩膀努力捍卫着案件背后代表的那份公平与正义。
 
  周丽:用青春和热血书写检察官梦想
 
  1996年,周丽进入检察系统,20多年的检察工作,她用青春与热情书写对党和人民的忠诚,成长为一名政治坚定、业务精通、执法公正的人民检察官。
 
  2019年12月,她被济南市委、市政府授予“2015-2019”年度平安济南建设先进个人。
 
  工作中,周丽踏实肯干、刻苦学习,努力上进,时刻关注新出台的各项司法解释,不断积累和更新各方面的知识以适应检察工作需要。
 
  作为国家二级心理师,她承办了大量涉未成年人犯罪案件。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经济犯罪案件呈现出犯罪手段多样、科技化水平高等新特点,周丽迎难而上、勇挑重担,办理多起重大疑难复杂的经济犯罪案件。
 
  2020年,周丽承办王某某等人非法经营兽药案。某科研单位工作人员王某某发现随着养殖业规模化程度高,对于兽药需求量不断增加,于是在未经行政许可情况下,利用单位设备,私自生产多种兽药,联系曾经授课的养殖场销售。该案案发时间长、影响大、涉案企业分布广。为办好这个案件,她全身心投入工作中,加班加点认真审查、全面复核证据材料。她与公安机关密切配合,和侦查人员一起赴外地补充侦查证据,将非法经营数额由起初认定的100余万元,增加到380余万元。为完善证据链条、准确对案件定性,她与侦查人员多次到济南市农业农村局就兽药、兽用生物制品的规范、管理进行座谈,并让该局出具《王某某和冯某某无证生产经营兽药认定函》,这为认定王某某、冯某某违反国家规定,未经许可生产、经营专营、专卖物品,扰乱市场秩序提供了最有力证据。该案被告人自案发后拒不供述,周丽对其多次讯问,充分听取其意见,给其讲解法律规定、党纪党规、兽药管理规定等,最终使其对犯罪行为有正确认识,配合侦查机关追赃挽损810万元。本案的成功判决,有效震慑了兽药经营领域的违法行为。
 
  周丽积极适应法治建设的新形势和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注重不断强化监督意识,改进监督方法,提高监督能力和水平,敢于监督,严于监督,善于监督,把诉讼监督作为重要内容融入执法办案的全过程,达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统一。
 
  在办理张某、吴某非法经营电子烟案时,周丽在审查中发现吴某的上线高某,经营数额10万余元,其行为构成非法经营罪,于是她协助公安机关将在南京服刑的高某押解回济南,追加高某非法经营电子烟犯罪事实。经审查最终查明高某销售350余条电子烟,销售金额共计11万余元。本案起诉至法院后,因新冠肺炎疫情发生,被告人吴某、张某羁押在看守所,继续羁押二人,羁押期限将超过依法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于是她启动羁押必要性审查,进行风险评估,依法向法院发出《对被告变更强制措施建议书》,法院采纳建议对被告人吴某、张某做出取保候审,维护了被告人合法权益。最终该案三名被告人均被依法判决。
 
  作为一名女干警,周丽始终带着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追求自己的价值,有理想、讲奉献、敢担当,凭着过硬的专业素质和过人的勤奋和毅力,一路成长一路凯歌,用青春和热血书写着一名女检察官的职业梦想。
 
  王芳:严守案件质量这一生命线
 
  2009年,王芳考入槐荫区人民检察院,先后在侦查监督科、第一检察部从事普通、重大刑事检察工作。
 
  从检12年来,她先后荣获“全市侦查监督优秀办案人”“济南市检察机关优秀辩手”,多次被区检察院评为先进工作者、优秀员额检察官、工匠检察官、优秀兼职调研员等;所办理的“王某某、高某某重大责任事故案”获评省检察院优秀典型案例,所撰写的《食品药品安全犯罪司法认定问题研究》理论文章获市检察院侦查监督理论年会二等奖,入选首批全省检察机关侦查监督后备青年人才库。
 
  多年来,她一直从事刑检工作,从审查逮捕到捕诉合一,共承办各类刑事案件400余件,所办理案件无一错捕错诉。她兢兢业业、恪尽职守,办理了多起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用担当诠释着心中的检察梦。2020年注定是不平凡的一年,年初的新冠肺炎疫情打乱了各个行业的工作节奏,也改变了很多人的生活模式。一名在逃多年的犯罪嫌疑人因疫情被困在家被抓获,而这名犯罪嫌疑人正是王芳所办理的一起恶势力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该犯罪集团涉及犯罪嫌疑人20余人、22起犯罪事实,涉案金额300余万元。该名犯罪嫌疑人故意规避法律制裁,拒不认罪,同多名同案犯串供、翻供,企图逃避法律追究,加上疫情带来的各种不利因素,使案件难度倍增。
 
  王芳主动要求提前介入,吃住在办案点,坚持“5+2”“白+黑”模式,埋首于100多本卷宗,对22起犯罪事实分类审查,在主犯不认罪、多名同案犯串供的情况下,围绕前期已获取的证据,充分与公安办案人员沟通交流,最终历时两个月,将该案依法起诉至法院。
 
  她是一名检察官,也是女儿的母亲,她的丈夫是一名公安民警,长期派驻在外地工作,在办案点工作的两个月,她将6岁的女儿托付给60多岁的母亲照顾,女儿电话里的想念让她数度哽咽,但面对一摞摞卷宗,她没有多余的时间去照顾孩子,她只能将思念化为工作动力,为担当起维护司法公正的道义,在扫黑除恶的收官决战之年,心无旁骛,最终交出一份满意的答卷。虽然业务繁忙,但王芳从未放松过对个人能力的提高,不断挑战,勇于突破自己。
 
  2020年,济南市检察机关举办公诉人与律师论辩赛,院里推荐王芳与另外两名检察官组成团队参加,王芳心里忐忑,一方面她想通过这个机会锻炼自己,一方面她也深知自己刚从事公诉业务不久,对与律师的论辩没有经验。但她没有选择逃避,而是迎难而上,在比赛的一个星期里,每天加班到凌晨,吃透论辩赛案例,多次观看往期论辩录像总结经验,分析律师论辩思路,与团队成员分析辩点、协同作战。最终,在论辩赛中她凭借严密的逻辑、快速的反应、有力的阐述征服了评委,以总分第二获得团队二等奖,以总分第一获得个人优秀辩手的好成绩,展现了青年检察官的优良风采。
 
  一摞摞卷宗、一沓沓办案笔记,记载着多年来的办案历程。她对每一起案件都怀揣着一颗敬畏的心,努力捍卫着案件背后代表的那份公平与正义。她常提醒自己“我办理的每一起案件,都是别人的人生,我所做的每一个决定,都会影响他人的一生。”她从办理刑事案件以来就一直告诉自己要谨慎、细致,严守案件质量这一生命线。
 
  她始终坚持司法办案既要有力度,也要有温度。在严格司法的同时,更要时刻将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放在心上。作为一名检察官,她不断用实际行动传递法治理念,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力求将每一起案件办成经得起历史考验的铁案。她把最美好的青春奉献给自己最热爱的检察事业,谱写了一名女检察官的赤诚。不忘初心,铿锵前行,她一直在路上。 (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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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编辑: 山东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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