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莘县组织开展“世界野生动植物日”宣传活动
时间:2021-03-04 10:22  浏览次数:
 山东新闻网:(王德卫)2021年3月3日是第八个“世界野生动植物日”,为进一步增强公众对野生动植物保护意识,维护自然资源生态平衡,努力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家园。莘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合莘县司法局、莘县公安局食品药品与环境侦查大队,积极组织发动本单位志愿者在莘县法治文化主题公园及两个国有林场开展了以“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为主题的宣传活动。
  莘县境内重点保护野生动物主要有:喜鹊、白鹭、戴胜鸟、雀鹰、燕隼、鹦鹉、猫头鹰、刺猬、野兔、黄鼬;野生植物主要有:苍耳、黄花蒿、茑萝松、苘麻、龙葵等。自2月底开始,县资规局便利用媒体向公众广泛宣传野生动植物保护法律法规,普及野生动植物保护意识,呼吁广大群众从自身做起,不近距离接触野生动物,不打扰它们栖息繁殖环境,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不乱采伐野生植物。在活动日当天,志愿者们通过设置咨询台、宣传图板及悬挂条幅、发放资料等方式进行,前来咨询的群众络绎不绝、气氛热烈,工作人员耐心解答,向群众讲解野生动植物的常见种类、保护措施等。
  本次宣传活动共计发动志愿者100余人,悬挂横幅及张贴海报10余幅,发放宣传资料2000余份。通过此次宣传,有效调动了群众保护野生动植物的积极性、主动性,在全县形成浓厚的保护氛围,促进了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对维护生态平衡发挥了重要意义。(山东省聊城市莘县司法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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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编辑: 山东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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