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峄城峨山司法所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学习《刑法修正案(十一)》
时间:2021-03-02 16:58 浏览次数:
山东新闻网:(张大为)《刑法修正案(十一)》于2021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近日,山东省枣庄市峄城区司法局峨山司法所组织社区矫正对象集中学习了《刑法修正案(十一)》的相关内容。
会前,司法所将打印好的修正案全文内容发给每位社区矫正对象。会上司法所王所长首先介绍了《刑法修正案(十一)》通过的时间及正式实施的时间,然后重点讲解了该修正案对现行刑法重点修改的地方以及新增设的多项罪名,对其中的法定最低刑事责任年龄作个别下调、奸淫不满10周岁幼女适用更重刑罚、增设负有照护职责人员性侵罪、抢夺公交车方向盘入刑、高空抛物入刑,增设高空抛物罪、侮辱,诽谤英雄烈士入刑、增设袭警罪,加重对袭警行为处罚等社会关注度的内容进行了重点讲解。讲解后王所长要求社区矫正对象继续学习《刑法修正案(十一)》的内容,并做好学习笔记。
通过此次学习,提高了社区矫正对象的守法意识,有利于社区矫正的更好的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山东省枣庄市峄城区司法局峨山司法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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