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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市莘县检察院:开展未检工作彰显司法温情
时间:2021-01-21 16:18  浏览次数:


在莘县检察院青少年司法保护及法治教育基地,该院未检干警对小东进行法治教育。

  2020年12月的一天,被附条件不起诉的涉罪未成年人小东(化名)奋力地打扫着院子里的落叶,遇到打招呼的路人,他就冲他们做个加油的手势。自从4个月前开始接受帮教,他每周都要来救助站参加公益活动。

  小东是一起盗窃案的犯罪嫌疑人。因为其案发时系未成年人,且盗窃的是熟人财物,为做好精准帮教工作,山东省莘县检察院在办案过程中,多次与莘县志愿者协会、莘县救助站召开座谈,就如何对其有效开展帮教交流意见,并对帮教主体职责、帮教方案制定等工作形成初步意见。最后,决定在当地社区矫正中心对小东开展关护帮教,要求小东定期到救助站进行公益劳动。公益劳动采取计分制度,由当地社工定时进行电话、微信回访,对其平时生活表现、思想状况等情况进行跟踪记录,同时不定期与其进行线上和线下交流,探讨未来生活计划,并对小东的思想困惑及时进行开解。

  在大家的共同关心下,小东非常配合帮教工作,认真参加公益活动,也真心反思了过去的错误。“每一个未成年人在成长的过程中,都可能会出现偏离航向的情况,把他们拉回正常的生活中,除了家庭、学校的正确引导教育,也离不开社会力量的参与,检察机关要做好相关工作的推动。”办案检察官连伟对记者说。

  近年来,莘县检察院致力于促成“六位一体”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体系的构建,与莘县心缘社工组织签订《莘县检察院引入社会工作者机制》,利用社会力量最大限度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教育挽救涉罪未成年人,帮助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该机制明确了社工组织参与合适成年人到场、社会调查等基础性工作,在很大程度上突破了社会力量参与检察工作的瓶颈。

  “教育好一个未成年人,比办好一个未成年人案件本身更重要。”在连伟看来,未检工作不仅要办理好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还要高度重视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特别是预防缺少家庭关爱、缺乏监管的未成年人涉罪。这也是摆在未检工作面前的一道难题。

  “未检案件不同于其他案件,我们要有足够的耐心爱心去和涉罪未成年人共情,发挥法律监督的最大效用。”小东的案子移送到莘县检察院审查起诉后,连伟按照程序对小东进行了社会调查,先后多次前往孩子家中以及所在学校走访,并向小东所在村委了解情况。村书记说:“孩子出事,作为村委,我们感觉责任也很大,没对孩子关注关心到位。这也是给我们提了个醒,以后要站好自己这班岗,做好对孩子监护人的督导,也尽职尽责做好对孩子权益的保护。”

  “这案子要是起诉,孩子今后的人生还真不知道会怎样。谢谢检察官给了孩子机会,我们做父母的一定吸取教训,好好教育孩子……”在接受亲职教育时,小东的父母说出了心里话。

  该院一直注重对涉罪未成年人的家庭教育,多次和县妇女联合会、团莘县委员会商讨建立工作机制,通过县妇联婚姻家庭辅导中心培训、每周一专家微信授课等方式,对症下药,有效化解父母不能有效参与到孩子成长的困局。

  “我犯了错误,但大家都没有放弃我。今后,我遵守法律、懂得感恩、好好学习,今后,你们就瞧我的!”6个月的考验期结束后,该院对小东作出不起诉决定,小东对未来信心满满。

  “每个孩子都是家庭的未来和希望,也是社会的未来和希望,案件的处理结果对他们来说是人生的一个重要转折点,关键时刻如果我们能拉他们一把,我们就去努力一把,引导他们,给他们信任和希望,他们就会给我们信任和希望。”看到小东的改变,连伟觉得一切都值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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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编辑: 山东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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