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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临清先锋司法所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学习《宪法》和习近平法治思想
时间:2020-12-15 16:45  浏览次数:
        山东新闻网讯: 2020年12月4日是第7个“国家宪法日”,为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临清市司法局先锋司法所积极开展了法治宣传教育月的宪法宣传活动。12月15日,临清市司法局先锋司法所组织社区矫正对象进行了月中例行教育学习和公益劳动,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学习了《宪法》和习近平法治思想。
 
  先锋司法所所长肖金强同志带领社区矫正对象学习了《宪法》,详细讲解了宪法的重要意义、宪法的作用、宪法赋予公民的权利、习近平总书记对宪法的论述。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在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处于核心的地位。这次宪法学习,向社区矫正对象讲解了习近平法治思想,有效增强了社区矫正对象的宪法意识,
 
  冬季是呼吸道传染病高发季节,全球新冠肺炎疫情形势依然严峻,境外疫情加速蔓延,国内疫情偶有发生。先锋司法所所长肖金强同志向社区矫正对象强调,社区矫正对象要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增强健康意识,严禁去疫情相关地区,不得接触疫情相关人员,每日自我健康监测,按要求佩戴口罩、手套、穿工作服上班,注意与他人保持距离,注意手卫生、勤洗手,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立即报告并及时就医。
 
  元旦假期马上到来,先锋司法所肖金强所长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了警示教育,强调了社区矫正对象在元旦假期的纪律,告诫社区矫正对象要遵守好法律法规,端正态度,在元旦假期这个重点时间段要遵守好社区矫正相关法律法规,手机保持24小时开机,不得出现人机分离,遵守好请销假制度,不得私自外出,未经批准不得离开临清市辖区,更不能私自去疫情相关地区,不得接触疫情相关人员。(王培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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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编辑: 山东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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