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五莲户部:宪法宣传进校园社会普法零距离
时间:2020-12-05 15:28 浏览次数:
山东新闻网讯:(秦晓 张悦)12月4日是第七个国家宪法日,为深入贯彻宪法精神,提升群众的法治意识,依据宪法宣传周“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大力弘扬宪法精神”的主题要求,户部开展宪法宣传周系列活动,旨在在辖区内形成尊重宪法、宪法至上、用宪法维护人民权益的良好社会氛围。
一是普法宣传“拉横幅”,营造宪法宣传氛围。为大力弘扬宪法精神,推进法治社会建设向纵深发展,户部道路边拉起了普法宣传横幅,普及国家宪法宣传周主题,扩大了普法宣传活动的受众范围,提振了群众学法用法的热情,推进实现遵法、守法、用法的基层风貌。
二是普法宣传“赶大集”,提供现场法律咨询。为打通普法宣传的“最后一公里”,营造基层学法用法的氛围,户部司法所联合党委及辖区法律顾问在户部大集向群众发放普法宣传页,指导群众阅读普法宣传页内容,积极解答群众咨询的法律问题。本次普法宣传“赶大集”活动共计发放宣传页300余份,提供法律咨询10余次,普法宣传内容涉及公证制度、法律援助制度、人民调解制度等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内容,并对于近期出现的民间借贷纠纷、农民讨薪问题提供法律指导,并对符合条件法援条件的案件及时提供法律
援助。
三是普法宣传“进校园”,开展主题宣讲活动。本次普法进校园活动走进户部乡王家大村小学,向同学们普及我国宪法的由来以及宪法作为国家根本法的重要意义,并在12月4日“国家宪法日”到来之际向同学们发放红色的宪法手册。普法进校园活动是创新搭建普法宣传平台的重要方式,增强了青少年对于国家法律制度的认知和理解,提升了普法宣传活动的质量和水平,增强了群众对于法治社会的认同感和满意度。(山东五莲户部司法所)
>>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山东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山东新闻网。如转载,须注明“来源:山东新闻网”。如有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凡注明为××媒体来源的信息作品,均为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稿件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无关。转载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也并不代表本网对其真实性负责,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该相关内容。如其他单位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应予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若因线路及本网站控制范围外的硬件故障或其它不可抗力而导致暂停服务,对于暂停服务期间造成的一切不便与损失,本网站不负任何责任。如有什么问题,请及时与本网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