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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沂南苏村司法所开展“12·4”国家宪法日暨法制宣传日活动
时间:2020-12-04 11:45  浏览次数:
      山东新闻网:12月4日是第七个国家宪法日,为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宪法意识,让学生知法、懂法、守法,12月3日下午,山东省临沂市沂南县苏村司法所工作人员在苏村镇中心小学开展“12·4”国家宪法日暨法制宣传日活动。
 
  活动中,学习了宪法的基本原则和基本知识,并根据青少年生理、心理、年龄阶段特点分析了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动机与原因,告诫同学们要管理好自己的情绪及行为,培养健康良好生活习惯,远离犯罪,引导同学们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做知法懂法守法公民。同时,引导学生要注重环境卫生、学会感恩、诚信做人、珍惜学习机会、增强防范意识。
 
  本次活动发放法律知识、教育扶贫、消防安全、防电信诈骗、扫黑除恶专项行动的环保宣传等宣传画册1000余份。
 
  通过这次法制知识的洗礼,不仅增长了法制知识,加深法制观念,更对青少年身心健康成长起到了积极引导、教育和警示作用。(山东省临沂市沂南县苏村司法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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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编辑: 山东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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