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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沭县嫌犯自称是“流浪狗”采访现场痛哭啼流
时间:2020-11-23 09:57  浏览次数:
  山东新闻网讯:(陈兆 永邵统政 刘骁伟)或许是采访触动了嫌犯文某的软肋,长期流浪盗窃被6次判刑的文某对着摄像机镜头痛哭啼流;“我这些年来有家难归,就跟一条‘流浪狗’一样,为了活着我四下偷窃,逮了判刑蹲牢,出来再偷再判,这回我发誓坚决改正,出来好好做人。”这个痛哭者叫文某,系日前临沭县公安局石门派出所抓获的系列盗窃犯罪嫌疑人。
 
  10月12日,临沭县公安局石门派出所接到辖区某理发店业主王某报警:10月11日,他停放店门口的摩托车在被一理发的男子借口“骑一下”骗走,该男子电话无法接通。派出所在进行立案侦查的同时,立即同两天前县城刚刚发生的三起盗窃、诈骗案件串并侦查。通过系列监控资料分析研判,确认该诈骗案与城区三起盗窃、诈骗案系同一人作案,石门镇刑释人员文某系重大作案嫌疑人。
 
  11月15日夜,办案民警在临沭县城区将嫌疑人文某抓获。文某时年34岁,临沭县石门镇人,自幼父亲亡故,先是跟随奶奶生活后,后来到母亲再嫁家庭,因经常惹是生非,屡遭家庭暴力,成为家庭的累赘。少小流浪江苏等地,沾染上吃喝赌盗等恶习,自2007年至今,曾因盗窃6次被江苏、山东法院机关判刑。文某由此破罐子破摔,用他自己的话说:“人怎么都是一辈子,自己活一天算一天……”。
 
  经审讯,文某交待:10月10日上午,文某在临沭城区第一城住宅区盗窃二轮电动车一辆,骑至第一城南沿街楼下一超市门口,以电车没电借骑超市电动三轮车为由,骗走店主电动三轮车一辆。骑至毛桃园一商店门口,趁四下无人之际,又将一辆二轮电动车搬到所骗骑的三轮车上偷走,后电动三轮车变卖300元获利,电动自行车变卖获利200元。文某供述,自2020年8月27日刑释后,先后在江苏东海及临沭盗窃作案10起,盗窃两轮、三轮电动车10辆,案值12000余元。
 
  讯问中,民警针对其家庭背景,一番番入情入理的批评教育,打开了文某的情感关闭的闸门。他面对摄像机镜头,痛彻心扉地号啕痛哭:“我不是人,我对不起奶奶、对不起妈妈,更对不起死去的父亲。我不干正事,别人才拿我不当人待……这回再出来,说什么也要好好做人,好好地活一回,哪怕到工地上搬大砖,也比这样提心吊胆胡混强得多……”(临沭县公安局宣传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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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编辑: 山东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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