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博山区人大机关重温《淄博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助推文明创城工作
时间:2020-11-06 12:22 浏览次数:
山东新闻网:(张颖)为助推创城工作,在《淄博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施行一周年之际,博山区人大机关针对该条例召开学习宣传工作会议,对该条例进行了专题再学习。
会议指出,《淄博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是淄博首个促进文明行为的地方性法规,作为人大机关,要带头学习、带头遵守、带头落实。会议要求,全体机关干部要以身作则文明出行、诚实守信、移风易俗,严格规范自己的日常工作和生活,做好文明行为的倡导者;要与文明城市创建及新时代文明实践等各项工作有机结合起来,适时开展形式多样的文明志愿服务活动;要充分发挥人大密切联系人民群众的渠道优势,积极引导广大群众学习条例、践行条例,共同做好文明践行人,不断提升城市文明水平。(淄博市博山区人大常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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