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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临清先锋司法所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开展“敬老月”法治宣传活动
时间:2020-10-28 17:05  浏览次数:
  山东新闻网:(王培懿)山东省司法厅确定10月为“敬老月”。10月28日,临清市司法局先锋司法所组织社区矫正对象进行了月中例行教育学习和公益劳动,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和临清市法律援助中心印发的《关爱老年人法律援助快问快答》。
 
  先锋司法所所长肖金强同志带领社区矫正对象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重点讲解了“第二章家庭赡养与抚养”,让社区矫正对象应当关心、尊重和照料老年人,不得忽视、冷落老年人,赡养人不得以放弃继承权或者其他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先锋司法所工作人员也对社区矫正对象讲解了《关爱老年人法律援助快问快答》。
 
  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这次教育学习,对社区矫正对象开展的“敬老月”助老宣传教育活动,对社区矫正对象起到了良好的法治教育,让社区矫正对象明白了老年人如何申请法律援助,弘扬了中华民族敬老、养老、助老的美德。(山东临清先锋司法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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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编辑: 山东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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