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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济宁高新区检察院申报的“济宁高新区检察机关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标准化试点”项目以“优秀”成绩通过专家组验收。
山东省市场监管局组织专家组,对高新区检察院获批创建的省级标准化试点进行验收。专家组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现场提问等方式对标准化项目建设实施情况进行评估,专家一致认为,省级标准化试点项目,主体突出、体系完善、标准实用性强、经验可复制推广。
拓展了解:试点工作
(一)
强化组织推动,
确保试点工作有力有序有效推进
•清单管理明责
•层层传导压责
•严格考核问责
(二)
强化科学设计,
确保标准体系务实简便高效
•突出服务属性
•突出检察业务
属性
•突出创新属性
(三)
强化实践应用,
实现标准化试点和日常工作的良性互动
•实现了知识产权案件办理专业化
•实现了企业知识产权法律服务专业化
•实现了知识产权犯罪预防专业化
下一步,济宁高新区检察院将以此次标准化试点验收为契机,不断总结试点经验,深度践行标准化要求,进一步加大标准化建设的深度、广度和力度,全面梳理工作标准,力争将检察机关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试点标准提升为地方标准,让“试点”变“示范”,切实把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标准化建设打造成检察机关融入创新发展的标志性法治服务产品。